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省中小学书香校园亮色工程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23〕75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2023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为组织实施好浙江省中小学书香校园亮色工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省中小学阅读共同体学校(宁波除外)。
二、建设内容
(一)做好图书配备,优化资源结构
根据阅读教学工作和师生需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阅读指导课、整本书阅读的图书资源配备,确保图书结构合理、内容丰富、质量合格。
(二)广泛开展活动,确保工程效益
结合书香校园亮色工程,以多种方式开展阅读推广活动,优化阅读课程体系,提高教师阅读指导能力,培养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品质。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以阅读资源共享、师资力量互补、学校共同发展为准则,组织开展学校书香校园建设,拓展图书馆管理人员的服务内容,在做好图书管理、图书推荐、阅读指导的基础上,整合图书馆资源,为教师教研和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多服务。
三、经费预算
按照省财政为全省中小学阅读共同体,配备1514万元纸质图书,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全额资助(详见附件1)。
四、组织实施
(一)有关设区市负责所辖县(市、区)的组织实施,根据2022年浙江省中小学阅读共同体在校学生数的比例分配金额。核实受益学校名单(详见附件2),并报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确认备案。
(二)中小学书香校园亮色工程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采购,并根据各受益学校自主选书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
(三)图书征订计划的编制与报送工作将通过久远图书馆管理软件平台操作完成,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月18日,使用方法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请有关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于9月11日前完成受益学校经费划分工作,并做好学校图书征订计划编制的指导与审核。图书征订要求以符合阅读指导课的要求,合理选订图书品种数,单本图书复本量按班级人数计算。
(四)各地征订图书计划于10月30日前配送至受益学校。各有关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要督促、指导学校及时做好图书的验收、上架、流通工作,加强图书资产管理和应用管理,积极开展读书活动,充分发挥图书的使用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受益学校要充分认识该工程的重要意义,并建立工作小组,落实工作经费,明确项目负责人,为工程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工程实施。各地教育技术管理部门应承担本区域内项目管理和监督,并指导学校开展实施工作。各受益学校应按照要求完成图书的选书、验收、上架、管理、应用等工作。
(三)加强管理,促进应用
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应高度重视图书管理和运用工作,通过完善制度管理、人员培训、经验交流和考核评估等形式促进图书使用。各受益学校要按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入账和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图书馆管理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
(四)检查评估,推广经验
为保证工程实施质量和进度,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评估。对于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组织开展图书管理和使用的经验交流活动,并借助媒体加强宣传,积极推广典型案例。
六、其他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王豫灵,联系电话:0571-87880803;技术人员:李晨晨,联系电话: 0571-81060091。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