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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浙江省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暨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9- 12- 09 13: 25

浙教技中心〔2019〕104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技术中心: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信息化 “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支持我省中小学教师积极开展信息化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提升广大教师的信息素养和科研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工作,公布《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并启动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

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和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专项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单列课题:承担浙江省数字教育资源应用实践基地学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建的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可以申报;要求课题研究方向与所承担工作相关。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一)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二)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三)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四)正在承担省教育技术规划研究课题而未结题的;

(五)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1月15日。

初审单位审核时间:2020年1月16日-2020年2月15日。

请课题负责人和基层管理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申报和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申报程序

(一)专项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向各市教育技术中心提交《课题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2)。

市教育技术中心作为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向省课题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详见附件3)内的申报课题和汇总信息(详见附件4)。

(二)单列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向浙江外国语学院提交《课题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2)。

浙江外国语学院作为单列课题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向省课题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详见附件3)内的申报课题和汇总信息(详见附件4)。

五、报送材料

(一)《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盖章后由各市教育技术中心汇总上报省课题办,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二)《×市申报省教育信息化2020年课题汇总表》(详见附件3)(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上报省课题办)。

(三)同时上报以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签名除外),并与上报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四)材料报送地址: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20年2月20日前寄到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科研培训部郑老师收,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8069042 ;电子文档提交至邮箱:etktgl@126.com。

(五)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均为无效,不进入评审。

 

附件:1.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docx

    2.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docx

    3.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分配数.docx

    4.申报2020年度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汇总表.docx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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