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25〕29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教研室、职教教研室、实践教育基地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化建设,丰富和优化在线教学服务,深化之江汇(浙江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源开发类别
(一)数字学习资源
1.教材配套资源
(1)体系化教学资源包:面向中小学教师、职业教育教师团队,原则上一个教师团队不超过7人。围绕基础教育段教育部最新审定的学科教材、中职教育段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系列教材建设资源,一个节点如有多个课时,需分别制作多个微课,最多不超过3个课时。每课时配套教学资源包含微课视频、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学习任务单、作业练习(含参考答案)和必要的实验(实训)演示视频。
(2)作业指导微课:面向中小学教师团队,原则上一个教师团队不超过7人。开发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的作业微课资源,按照义务教育段各学科最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利用新版教材和配套省编《作业本》,围绕每节课的重难点问题制作作业微课。微课要求设计合理,突出作业指导实效,内容科学严谨。
2.课后服务课程
面向中小学教师个人、教师团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或社会机构。围绕影视教育、人工智能、非遗文化、戏曲艺术、书法学习五大类建设课程资源,内容要求有别于课堂教学资源,培养学生的专项特长。每门课程10—15个课时,每个课时内容包含微课视频、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学习任务单。
3.实践教育课程
(1)系列课程:面向中小学校、实践基地及管理部门教师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可围绕综合实践(重点开发科学探究、生命生存主题)、劳动实践(重点开发志愿服务、职业技能体验主题)、研学实践(重点开发传统文化、工程科创、军事国防主题)三个类别建设实践教育系列课程。每门课程10—15个课时,每个课时内容包含微课视频、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学习任务单与学习评价设计。
(2)专项课例:面向中小学校、实践基地及管理部门教师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2人。建议从已入选往届省级及以上优秀课程、已入选教育部试点区“志教融合”志愿服务和“假期公益课堂”等项目化学习的特色主题类或区域实践活动课程中选取1个课时进行重构,建设实践创新的典型范例。内容包含:1个微课视频、1个教学实践故事视频、1个教学设计、1个教学课件等,并按照课例模板建设。
4.校园影视节目
面向全省中小学师生(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分教师组和学生组,学生组指导老师人数不超过2人。围绕校园文化专题片、校园微电影、校园心理剧三个类别开发校园影视节目,专题片时长3-5分钟,微电影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校园文化题材以纪录片、专题片的形式报送,展现学校特色,展示师生风采,鼓励多单位联合制作纪录片。校园微电影以“我和同学共成长”主题为主。校园心理剧可采用微电影、舞台剧等多种形式,舞台剧形式应有景别切换,不得采用一镜到底的全景式拍摄。
5.教育共同体优课
面向跨地区教共体、城乡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同步课堂”授课教师。教育共同体优课分“双师双班”同步课堂和“双师一班”同步课堂2个类型,学科不限。通过教育共同体应用,每组教共体限上报1节课例参与校级晒课,各县(市、区)可结合一线教师观课评课情况和县级专家评审意见,每县限推荐2节课例参与省级晒课。
(二)在线教学服务
1.网络同步课程
面向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的教师个人。教师结合校内教学进度制定教学计划,设计主要学科的能力提升类教学资源,开发不少于12个课时的教学视频和相关教学资源,招收并指导不少于30名互联网学员完成课程学习。
2.名师金课
面向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课程负责人须为工作室负责人,成员应为学科带头人或骨干学员,每个工作室限报一门课程,每门课程不少于12 课时,每课时需配备微课视频、教学设计等资源,要设计直播答疑环节,实验类需有实验演示视频。
3.社团教学课程
面向学生社团空间、区域讲师社团空间的建设团队,每个课程团队总人数不超过7人。围绕五育主题、师训主题,制定学习项目,开发不少于12个课时的教学视频、课件等课程资源,并设置学习任务,每个项目指导不少于100名学习者完成在线学习。
4.云校在线课堂
面向数字学校建设校骨干教师团队。每校不超过2个学科,每学科团队总人数不超过3人,需围绕主要学科设计创新人才培养的素养提升类课程,通过在线组建虚拟班级,完成组班、直播等闭环教学流程,同时做好学生招收、线上指导、技术保障与内容审核,开展不少于10次线上教学。
二、组织实施
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的申报及推荐流程通过之江汇的“2025年度全省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开发活动”专栏(网址:https://jphd.zjer.cn)进行。数字教育资源技术规范详见附件1,其余资源建设要求详见活动专栏。
活动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共同组织实施,工作职责如下: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组织数字资源建设技术规范、平台申报培训;负责做好开发活动的技术保障与服务;负责组织省级技术评审;通过之江汇做好精品数字教育资源的应用与推广。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发动教研力量推荐遴选优秀教师团队、优质教学资源,指导开展精品数字教育资源交流与展示活动;负责组织省级教学内容评审。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职业教育资源的遴选推荐、省级教学内容评审。
各设区市需确定牵头单位与相应联系人,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设区市活动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电子稿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并按照《资源名额分配表》(附件3),认真组织做好遴选和作品上传督促工作,参照建设要求完成作品及相关信息的在线审核推荐,确保活动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培训指导
省级将适时开展精品数字资源建设技术要求相关培训。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确保资源质量。
(三)申报、建设与推荐
1.教材配套资源
(1)申报阶段:体系化教学资源包、作业指导微课由省级组织单位按照学科统筹分配建设任务,确定开发团队,避免重复建设。
(2)建设阶段:承建团队于10月31日前完成所分配的建设任务,并及时上传平台。
2.课后服务课程
(1)申报与建设阶段:5月-7月,建设团队(或个人)于7月31日前通过平台活动专栏上传《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4),以及教学课件、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和全部课程视频。
(2)市级推荐阶段:各设区市于8月15日前完成相关课程的推荐。
(3)省级审核和应用阶段:8月31日前,省级组织专家对课程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于9月开始陆续开展线上应用。
3.实践教育课程
(1)申报与建设阶段:建设团队在5月-7月期间通过平台活动专栏下载建设模板,完成课程内容建设,于7月31日前完成《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4)和课程资源上传,并同步开展应用。
(2)市级推荐阶段:8月31日前,由各设区市实践教育管理部门与省级培育项目工作组完成初审,并向省级推荐。
(3)省级审核和应用阶段:省级组织专家结合应用情况对课程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资源鼓励在各级教研、培训等活动中展示交流。
4.校园影视节目
(1)申报与建设阶段:申报校园影视节目的团队或个人,于9月30日前通过活动专栏完成影视资源和《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4)在线上传。
(2)市级推荐阶段:各设区市于10月13日前完成审核推荐。
5.教育共同体优课
(1)校级晒课阶段:6月30日前,由教共体支援校,推荐一节在2024学年开展“双师双班”或“双师一班”同步课堂,在教育共同体应用校级展示页中晒课展示。
(2)区域推荐阶段:7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部门统筹当地教研、教育技术部门,结合一线教师观课评课情况和县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区域课例推荐,每县(市、区)限推荐2节。
(3)省级晒课、评审阶段:8月-10月,按每周一期,通过浙里办——教育共同体应用,开展全省公开晒课和线上集体教研、评课活动。由县(市、区)自主选择教育共同体优课晒课时间,组织辖区教师开展线上集体教研和评课活动。
6.网络同步课程
(1)申报阶段:5月-9月,请各设区市组织教师在线参与课程建设主题申报,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调剂工作,通过设区市审核的教师将获得开课权限。
(2)建设阶段:课程建设和结课时间截止10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课的课程纳入省级评审。
7.名师金课
(1)申报阶段:建设团队于5月31日前通过平台活动专栏上传《课程建设申报方案》(附件4)。
(2)建设与应用阶段:9月15日前,省级组织专家对课程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于9月中旬开始陆续开展线上应用。
8.社团教学课程
(1)申报阶段:5月-6月,学校参与社团空间建设,获得开课权限。
(2)建设阶段:即日起至10月31日前,教师个人或团队组织开展社团教学课程项目设计、建设和应用推广,完成《课程建设申报方案》填写(附件4)及相关材料上报,通过社团空间开展社团项目。
(3)应用阶段:10月31日前,课程建设者撰写不少于800字的社团教学课程建设应用案例,并通过活动页面提交。
9.云校在线课堂
(1)申报阶段:建设团队于5月31日前通过平台活动专栏上传《云校在线课堂申报表》(附件5)。
(2)建设与应用阶段:9月15日前,省级组织专家对课程内容进行审核,通过后,于9月中旬开始陆续开展线上应用。
(四)省级评审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和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公布结果并发放证书,同时评出部分优秀组织区域和优秀组织者。入选资源的电子证书将通过“之江微校”数字学习空间查询与下载。
(五)应用推广
本次活动所有入选作品通过之江汇(网址:https://szyx.zjer.cn)平台发布,供全省师生选用,并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等组织的相关活动,部分优秀作品将推荐出版,面向全国推广。
省级精品数字教育资源可以作为市级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入选的部分教材配套资源、课后服务课程、名师金课等将根据资源质量、学习人次等情况予以一定的建设经费,其余入选的部分数字教育资源将根据资源学习应用情况纳入“按用付费”。
三、注意事项
(一)活动须知
1.之江汇将实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并提供资源相关模板下载。
2.各承建单位和个人均须使用资源建设负责人的之江汇账号完成网络操作。作品信息以平台录入资料为准,同一资源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往年已录用的课程资源不得重复申报。
3.参加活动的数字教育资源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内容要确保科学严谨,注重制作规范。资源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的,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作品中引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及其他资源,注明出处和来源。不作说明的视为原创,由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作者须同意授权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网络传播权,并授权活动主办方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等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征集、交流、评选等活动。
(二)联系方式
1.数字学习资源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0571-88905096。其中,实践教育课程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24158。
2.在线教学资源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8905096。
附件:1.数字教育资源技术规范.pdf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