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数据局等四部门印发《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2025—2029年)》
日前,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数据局等四部门印发《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2025—2029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五大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
行动方案要求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坚持需求牵引、应用导向;坚持公益普惠、优质均衡;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通过方案落地落实,2025年,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基地和典型应用场景,形成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到2027年,统筹建立统一的算力调度管理机制,构建高标准、高质量的人工智能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助力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个性化学习路径;到2029年,实现人工智能教育基础设施的基本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普及人工智能教育,形成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生态,助力教育的系统性变革。
行动方案提出五大重点任务,一是升级“人工智能+教育”基础环境。包括建设教育大模型基础设施、构建智能教育数据体系、筑牢智能教育安全防护体系、打造泛在化教学环境。二是建设人工智能教育重点应用场景。包括推进教育应用平台智能化升级、探索教学新形态、助力教育治理与评价创新。三是推进学生人工智能教育。包括建立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人工智能教育课程体系、开发普适化教学资源、开展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实践活动。四是提升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包括开展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培训、开展教育管理者人工智能素养培训。五是深化人工智能教育实践研究与国际交流。包括深化“人工智能+教育”实践研究、加强人工智能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人工智能人才国际培养新模式。
为保证行动方案顺利实施,浙江省将组建省级专家指导委员会,各地教育部门及高校成立多方参与的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建立“按用付费”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资源开发,构建应用生态;落实政策、加大投入,有条件地区设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各地各校合理安排预算;落实合法合规要求,建全网络数据安全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提升应急处置与安全保障能力;健全服务备案和审核机制,强化技术监督和伦理治理;将人工智能教育纳入教学常规和质量评估,开展监测评价,组织成果交流,推广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