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之江汇讲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25〕25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之江汇建设应用,提升教师数字素养与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之江汇讲师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加强联动,优化讲师队伍。组建省、市、县(市、区)分级管理、动态更新的区域讲师团队,按照培训情况、教学成果等绩效数据动态评选100名“之江汇金牌讲师”,讲师总规模达到500人,覆盖全省所有区县。
(二)提质扩面,做好专项巡讲。完成500场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巡讲活动,基于之江汇讲师空间,做好讲师推荐、优质内容共享等工作。推进之江微校、智慧教育平台等的建设和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
(三)辐射增效,推广优秀成果。围绕“之江汇应用”“AI+教育”“跨学科融合教学等主题建设一批特色教师培训课程,打造一批数字化教学成果案例。
二、建设内容
(一)遴选讲师团成员
每个设区市推荐10-30人(每个区县不少于1人),可从学科应用骨干、教研员、教育技术专业人员中遴选,被推荐者需近2年开设过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讲座或在历年之江汇相关的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活动中获奖。
(二)组建区域讲师团队伍
每个地市推荐不少于1个区域(含往年在建区域),区域需有积极推进之江汇建设应用的意愿,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之江汇建设应用区域推进实施计划、讲师团组建方案。区域讲师团负责人一般由区域教育技术中心人员担任。
鼓励各级教研团队组建特色讲师团队。本年度将组建省级校园影视讲师团,每个地市推荐2位教师加入团队,浙江省教育学会教育技术分会校园影视专业委员会员优先推荐。
三、建设要求
(一)发布培训课程
区域讲师团围绕之江微校应用等相关主题,建设1-3个培训课程,通过讲师团空间发布,课程年度学习不少于1000人次;配合之江汇平台做好应用宣传、资讯推荐、成果提炼等工作。
(二)开展进校培训服务
讲师年度开展进校服务不少于3次,并同步在讲师团空间发布培训情况;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定期开展讲师风采展示活动,面向讲师征集培训主题,并组织试讲、送教等活动。
(三)宣传推广服务
讲师使用之江汇中的资源分享码,分享教学课程、课后服务、家校共育等资源,年度有效分享不少于20次。
(四)之江汇应用提升
区域讲师团和讲师支持之江汇平台功能升级、资源内容优化、应用案例培育等工作,开展需求收集、功能评测、意见反馈、案例发掘等,并形成阶段性应用报告。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设区市要整合本地区教师培训、教育技术、教研等部门力量,成立本级讲师团工作团队,做好本地区讲师团管理和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考核,结合区域内学校信息化校本应用研修与学科活动开展培训,做到培训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强化激励保障。建立针对讲师团成员、培训参与校等的配套奖励机制,相关资源建设项目的名额优先分配给讲师团工作的参与者、参与校。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开展相关资源、案例征集活动,对优秀成果给予表彰。
(三)落实内容审核。各区域讲师团负责人为讲师团空间内容审核第一责任人,须签订《之江汇数字教育资源网络自审承诺书》(附件1),并严格按照《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入库出库管理规范》《之江汇互联网学校内容审核制度》要求,落实空间内容自审。
五、建设流程
(一)申请上报
区域讲师团、培训讲师可通过之江汇“找活动”平台在线登记,新申报的区域讲师团需填报《区域讲师团建设登记表》(附件2)。
各设区市统计2025年区域内之江汇讲师,在线审核并填报《之江汇讲师设区市汇总表》(附件3),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与加盖公章的PDF文件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后续人员如有调整,设区市须及时书面告知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并在之江汇讲师团空间更新。
(二)建设实施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为相关教师开通讲师团空间权限,并开展培训。区域讲师团、培训讲师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培训、之江汇宣传推广、培训资源开发、案例提炼等。
(三)省级审定
区域讲师团、培训讲师梳理年度工作总结,于2025年10月30日前通过之江汇平台提交应用成果(不少于800字)。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根据提交的材料、讲师团空间相关数据评选优秀区域讲师团、优秀讲师,公布结果并发放证书。
六、其他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王张琴;联系电话:0571-88905096;电子邮箱:645707306@qq.com;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邮编:310012。
附件:1.之江汇数字教育资源网络自审承诺书.pdf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