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25〕9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有关单位: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四五”发展计划》精神,贯彻实施《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坚持数字赋能、创新驱动,充分发挥数字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详见附件1)有关规定,决定启动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方向
结合《浙江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重点任务和《2025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建议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区域教育数字化转型路径研究、“人工智能+教育”、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教育资源建设和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数字学校新样态探索、教育大数据与精准治理、数字化助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未来教育场景与技术创新、教育网络安全与伦理治理、教师数字素养与专业发展等。
二、课题申报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
(二)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四)省名师网络工作室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三、课题申报条件
(一)重点课题:省重点课题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在信息化建设与发展领域具有重大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如承担过省教育信息化研究专项、单列或认定性课题,开展相关研究并已经结题的,同等情况下优先立项。
(二)专项课题:全省从事基础教育信息化实践或研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从事中小学教育装备建设与管理、专业场馆(综合实践基地、学习空间、学科教室等)建设与应用、学科实验教学(含信息技术学科)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四)浙江省第四轮名师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可以申报;要求课题研究方向与工作室所承担工作相关。
(五)各类别课题限额为独立分配,不满限额视为自动放弃,类别间的课题名额不作调剂。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2人以上的、1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3.正在承担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而未结题的;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省级部门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于4月21日前提交各项申报材料。请课题负责人和初审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申报、审核和遴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五、课题申报程序
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和教育装备与实验教学单列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向各市教育技术中心提交《课题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2)。
各市教育技术中心作为课题申报的初审单位,向省课题办提交限额数量(详见附件3)内的申报课题和汇总信息(详见附件4)。
六、报送材料
(一)《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盖章后由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汇总上报省课题办,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二)《2025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后上报省课题办)。
(三)同时上报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签名除外),并与上报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四)上述纸质材料寄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应用培训部郑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69042,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邮编:310012;电子文档提交至邮箱etktgl@126.com。
(五)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均为无效,不进入评审。
七、其他
请各地按照《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历年课题的日常管理和结题工作,保证课题研究顺利实施,并及时总结课题成果和经验。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