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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全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和学生创意实验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4-07 14:24

浙教技中心〔2024〕36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促进教育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提升广大学生的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和学生创意实验作品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师生。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上报时间:2024年6月30日。

(二)现场展评:另行通知。

三、奖项设立

(一)自制教具:设优秀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省自制教具能手奖。

(二)学生创意实验:设学生创意实验作品一、二、三等奖。

(三)优秀组织奖若干。

四、活动要求

(一)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由教师或学生自主设计制作,适合在中小学校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教学中使用,且在历届全国或全省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中未曾获奖,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改进或创新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纯计算机软件和声像资料)。

1.教师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推进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有利于落实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体现多维度教学目标。

(2)科学性。教具所示教学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融合方面有所创意;能采用人工智能教育理念进行创作。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外形美观,教学效果良好,便于应用推广。

(6)安全性。教具使用的材料安全环保,设计结构稳定、无尖锐边角、连接部位牢固,对存在危险的自制教具应在明显位置标签警示,以保障师生及其它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学生作品评选条件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一致,鼓励多学科知识融会贯通,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动手能力,有利于开展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创意,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用材和使用安全,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认知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二)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且入围本届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终评,未曾授予过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历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二等奖及以上一次;

2.获历届全省自制教具评选二等奖及以上二次(不含当年)。

(三)学生创意实验作品评选条件

由学生围绕“身边的科学”“不可思议的任务”等活动,发现生活中的有趣问题,并通过创意实验的方式呈现。

1.实验选题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认知及能力水平,作品具有独立或合作展示的真实性。可围绕“之江汇教育广场”实践教育公益活动专区已发布的活动开展。

2.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3.实验形式简单安全,所涉器材、药品及操作均无危险性。

(四)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

1.积极组织发动本地区相关活动,有相关组织情况材料。

2.按要求及时规范报送材料。

3.做好本地区遴选及展评期间管理工作,遵守主办方的规章制度,没有发生违规行为、有效投诉及重大事故。

(五)参评作品数量

自制教具各设区市经遴选后上报的作品中,小学作品数不低于申报作品总数的30%;申报全省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的人数不多于 5 名;同一作者(含指导老师)申报作品数限 3 项(含合作作品)。具体名额数量分配见附件1。

学生创意实验各设区市组织遴选后上报。2024年“亲

轻”寒假中小学生实践活动“不可思议的任务”的作品可

参与申报。具体名额数量分配见附件1。

(六)申报材料(作品)的要求

1.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人员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展评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自制教具作品申报表》,见附件 2)。全省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以下简称《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见附件3)。学生填写《浙江省中小学学生创意实验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创意实验作品申报表》,见附件4)。以上各申报表(可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下载)均须由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报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就读于普通中小学的学生。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1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自制教具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学生创意实验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5人。每名申报者都必须实际参与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作品的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同一学生作品的指导教师不多于2人。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教具或亲自展演的创意成果。

3.一组或一系列含多件的申报作品,必须是内容相关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作品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及相应的名称。

4.提交资料的数量及格式

(1)数量

①申报者提供相应活动申报纸质材料1份。

②设区市报送《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学生创意实验展评活动汇总表》(附件5)纸质资料1 份。

③以上所有纸质资料相应的电子文件1套。申报者应提供作品使用的录像视频1套。各设区市汇总好电子材料,以U盘或浙政钉等形式报送,U盘外贴标签注明设区市名称。

(2)格式

①文字资料一律用 A4 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电子文件名称上注明各设区市和市内序号。文字材料采用word格式,汇总表采用Excel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

②申报者提供作品的活动录像高清视频,应采用mp4/mov/avi/rm等格式,长度不超过5分钟。自制教具内容包含教具制作材料、工作原理和示范效果、创新亮点等;学生创意实验视频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说明和演示过程、研究目标与意义、立意及创新点等。视频中所涉人员均应签署肖像授权声明,同意主办方对其享有无偿的永久的公益性宣传、展出、出版及其他使用权(或对无授权人员肖像进行适当技术处理)。

③每件参评作品的所有电子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视频等)以文件夹形式存放,且文件夹命名格式为设区市名+市内序号+作品名称,如杭州01XXXX 。

5.有以下任一现象的作品,本次活动不接受申报: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的作品;造成污染,破坏环境,有害于动植物、文物保护的作品,以及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五、其他

(一)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次系列活动的具体组织、宣传和推荐等相关工作。

(二)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571-87880812(浙政钉同号);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301室;邮编:310012。


附件:1.各设区市推荐名额数量分配表.pdf

          2.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展评作品申报表.doc

          3.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doc

          4.浙江省中小学学生创意实验作品申报表.doc

          5.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和学生创意实验展评活动汇总表.doc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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