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校园基础设施提能升级工作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24〕33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2024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新基建,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现就2024年统筹做好校园基础设施提能升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全省校园基础设施提能升级相关工作包括指导建设1500个新型教学空间;遴选100个新型教学空间典型案例;培育200个智慧校园优秀案例;征集一批移动学习终端在中学的适切应用案例。
二、工作内容
(一)新型教学空间建设
各地根据教学需求,在符合《中小学新型教学空间建设基本要求》(浙教技中心〔2021〕47号)的基础上,通过环境改造、功能升级、技术迭代、资源融通等方式,对校园范围内的教学空间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成为新型教学空间。
(二)征集遴选培育案例
面向全省中小学校征集一批移动学习终端适切应用案例;遴选一批新型教学空间典型案例;培育一批智慧校园优秀案例。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开展新型教学空间建设
1.计划报备。请各地积极组织推进中小学新型教学空间建设,重点关注推进乡村学校教室改造,积极推进普通教室改造,鼓励建设科学探究实验室、数字实验室、创客空间、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空间、工程教育创新教室、阅读空间、学科教室等“做学融合”新型教学空间。各地建设计划由设区市汇总(附件1)后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组织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负责中小学新型教学空间建设工作;要认真组织做好申报、采购、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和跟踪指导。要强化督查评价,努力提升项目绩效。工作进度表(附件2)每月15日由各设区市汇总上报。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于年中公布各地建设计划名单,年终公布建成名单。
(二)征集遴选培育案例
1.市级推荐
(1)移动学习终端适切应用案例主要面向中学学段,从提升学生数字素养、提升教师专业能力、转变教学模式等角度出发。由各设区市综合评审后择优推荐,各设区市推荐数量为2-5个。
(2)新型教学空间典型案例重点聚集单一应用场景,由各设区市综合评审后择优推荐。各设区市推荐数量为所辖县(市、区)数量+1,其中年度建设计划数超过120的设区市,推荐案例数量+1。
(3)智慧校园优秀案例培育工作原则上不包括已成功入选2023年浙江省中小学智慧校园优秀案例的学校。各设区市参照《浙江省普通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南(试行)》(浙教网信〔2022〕13号),围绕基础设施、资源数据、应用服务、信息素养、保障体系和特色发展六个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后择优推荐。推荐时应提供浙江省中小学智慧校园案例培育情况说明(附件3)和浙江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培育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名额分配为:杭州、宁波、温州各30个,金华、台州、丽水各24个,湖州、嘉兴、绍兴、衢州各19个,舟山12个,合计250个。
2.省级公示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适时对各地新型教学空间建设计划和智慧校园培育名单、移动学习终端适切应用案例和新型教学空间典型案例进行公示。
3.确定名单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人员对智慧校园培育案例进行跟踪调研,对新型教学空间建设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检查等工作。结合工作推进情况,于年底前确定新型教学空间建成名单及征集遴选培育案例名单,并通过经验交流、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对其中的优秀案例开展成果宣传和推广。
四、其他
(一)请各设区市将《浙江省中小学智慧校园调研人员推荐名单》(附件5),与各地《新型教学空间建设计划汇总表》(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智智慧校园案例培育情况说明》(附件3)和《浙江省中小学智慧校园推荐培育名单汇总表》(附件4)于2024年5月1日前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各设区市汇总移动学习终端适切应用案例和新型教学空间典型案例(附件6,电子稿,书写格式体例参照附件7),于2024年7月1日前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三)各设区市结合智慧校园培育案例的跟踪调研反馈情况及培育单位经验总结情况,于2024年11月1日前择优报送智慧校园培育案例(电子稿,书写格式体例参照附件7),报送名额为各设区市培育数量的80%。
(四)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新型空间)郭洪,联系电话:0571-87880813(浙政钉同号);(智慧校园、移动终端)佘雨菲,联系电话:0571-87880804(浙政钉同号)。
附件:1.新型教学空间建设计划汇总表.doc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