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公布全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各项目教研大组2024年教研活动计划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24〕29号
各设区市教育实践基地管理部门,有关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校)、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为丰富中小学实践基地教研内容,提升实践基地教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明确教研活动计划与工作要求,加强过程性管理,健全骨干教师激励机制,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各项目教研大组分别拟定2024年教研活动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报名
(一)成员单位报名
请各设区市教育实践基地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校)、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开展实践活动的学校加入到各项目教研大组,组建教研队伍。各基地根据自身实际,填写申请加入项目教研大组报名表(见附件1),提交至各项目教研大组组长单位。
(二)教研活动报名
加入项目教研大组的基地(学校),可选择参加相关教研活动,并向教研大组组长单位报名。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各项目教研大组组长单位名单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请各项目教研大组根据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各项目教研大组2024年教研活动计划(见附件3),结合《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校)项目教研大组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4),建立运行管理机制,并组建骨干教师队伍,同时定期更新骨干教师信息库,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做好活动组织、课程规划、教师培养、资源建设、案例培育、成果转化、推广应用、考核与总结等工作。各项目教研大组应在教研活动开展后一周内将教研材料提交至浙江中小学生综合实践网教研空间(网址:http://zhsj.zjer.cn/),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自评,并按照考核指标项内容排序提供过程性佐证材料合集与年度总结,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教研大组进行综合评定。对于组织工作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教研活动中积极分享优质资源的教师,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组织者)证书及现场指导证明,以示鼓励。
三、其他
(一)《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申请加入各项目教研大组报名表》于4月3日前提交至各项目教研大组组长单位。各组长单位审核通过后,于4月10日前报送各设区市教育实践基地管理部门与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备案。
(二)参加教研活动教师的往返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用回本单位报销。
(三)联系方式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教研大组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加入浙江省实践基地项目教研大组钉钉工作群。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24158(浙政钉同号),电子邮箱:2001057@qq.com。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实践基地申请加入项目教研大组报名表.doc
2.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各项目教研大组组长单位名单
3.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各项目教研大组2024年教研活动计划.pdf
4.浙江省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校)项目教研大组考核办法(试行).pdf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