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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9-28 14:48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有关要求,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面向全省组织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根据复审标准清单(附件1),面向辖区内教育技术管理部门和学校开展问卷调查(附件2)。

二、各设区市参与问卷调查的县(市、区)级教育技术管理部门数量不少于3个,全市学校数量不少于3所,问卷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三、请各设区市将参与问卷调查单位填报的相关表格汇总形成报告(附件3),并于2023年10月8日前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四、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佘雨菲,联系电话:0571-88277051(浙政钉同号)。


附件:1.2023年复审标准清单.pdf

          2.标准实施情况调查问卷二维码和链接.pdf

          3.参与问卷调查单位汇总表.doc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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