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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23年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3- 04- 03 10: 35

浙教技中心〔2023〕27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实践教育基地管理部门:

为深化之江汇教育广场建设,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网络应用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之江汇教育广场2023年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精品教学空间

教师利用之江汇空间核心应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并进行应用实践探究,提炼形成空间应用案例。本次将根据空间建设及应用影响力,评选优秀教学空间和优秀讲师空间。具体要求如下:

1.优秀教学空间

空间档案信息完善,文章资源内容特色鲜明,展示不少于1件省级及以上入选资源,年度空间访问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超过5年的空间资源占比低于20%;2023年入选省级资源库资源不少于5条,参与空间学科资源审核,评审不少于5条资源;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教学端开展备授课教学活动不少于5次。

2.优秀讲师空间

建设教师具备较高信息素养和教学能力,在空间发布个人简介、宣讲短视频、培训主题等;开展之江汇建设应用讲座,年度不少于5次,指导不少于5位教师参加之江汇相关省级资源建设应用活动;参与区域特色培训课程设计开发,主讲不少于1课时。

3.分配名额

优秀教学空间:杭州70个、宁波60个、温州75个、湖州35个、嘉兴40个;绍兴、金华、台州各55个;衢州25个、舟山15个、丽水30个。

优秀讲师空间:各地市、县(市、区)按区域择优推荐,原则上每个区域不超过2个,优先推荐区域讲师团成员。

(二)空间应用优秀学校

学校整校推进空间创新应用,有专人负责空间管理,班级建构完备,教师、学生活跃空间比率不低于70%,组织和指导师生开展空间建设、参与空间教学活动。积极推进智慧教育平台、之江汇特色应用的实践探索,提炼形成典型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1.空间普及应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线教学应用:2023年基于之江汇教育广场开设不少于1门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在线课程,课程拥有不少于200位网络学员,学校50%学生参与之江汇教育广场的网络同步课程学习;至少1位教师加入县(市、区)级及以上空间应用推广讲师团,学校60%以上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教学端开展备授课。

(2)之江汇社团空间建设: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和特色,承建或联合入驻之江汇社团空间(2023年拟开设少年农学院、少年科学院等主题社团空间),开展至少2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单项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不含本校用户)。

2.分配名额:杭州、宁波、温州10所;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8所;舟山4所。实践教育基地学校名额由地市管理部门统筹分配,原则上每个地市不超过3个。

(三)空间应用优秀区域

区域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为学校、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应用提供服务和保障,做好精品教学空间、空间应用示范校的培育遴选工作,提炼形成区域网络学习空间融合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1.空间普及应用:设区市、县(市、区)高度重视空间应用普及工作,教师、学生活跃空间比率不低于60%,区域内50%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教学端常态化开展备授课教学活动;

2.在线教学服务:依托之江汇教育广场开展2023年在线教学服务资源建设和应用的教师空间占区域教师总数的0.4%,或报名学生数占区域学生总数的5%。

3.区域讲师团社团建设:组建区域讲师团,打造区域讲师团社团空间,并围绕数字素养提升、之江汇建设应用等主题,设计开发一门培训课程。

4.分配名额:每个设区市不超过3个。

二、组织实施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辖区内的活动组织、业务指导、审核推荐和应用推广工作。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区域活动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电子稿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各设区市要制定相应的遴选规则,组织开展区域评审遴选活动,确保活动按时高质量完成。活动具体实施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申报和评选

本次活动的申报及推荐流程均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网址:https://yun.zjer.cn)的“2023年空间建设与应用活动”专栏进行,材料由参与活动的负责人上传。相关申报要求如下:

1.开设之江汇社团空间的学校、区域需于2023年4月20日前填写《2023年之江汇社团空间资源建设登记表》(附件2),并通过申报页面进行建设内容的登记,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培训并提供建设支持。

2.负责人使用师训账号登录之江汇教育广场,按照各设区市的时间要求,在线提交《2023年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学习空间信息登记表》(附件3)。

3.由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及相关负责单位完成精品教学空间、教学空间应用优秀学校、空间应用优秀区域的市级评审推荐,于2023年9月30日前在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完成在线审核上报。

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审定,确定入选名单并评定等次,并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

(二)活动推广

对本次活动产生的优秀作品予以公布,面向全省推广。部分优质课程、资源、案例将出版或纳入2023年数字教育资源按用付费,给予经费激励。空间优秀应用案例将被推荐至《浙江教育技术》杂志发表,并推荐优秀案例至教育部。

三、注意事项

(一)参赛须知

1.之江汇教育广场空间中上传的内容不得有版权争议或含有任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将删除内容,并取消参与活动资格,相关责任由建设者本人自行承担。

2.活动参与者同意所上传资源内容免费向全省师生开放,并将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相关活动。

(二)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88905096,电子邮箱:645707306@qq.com,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邮编:310012。


附件:1.区域活动联系人信息表.doc

          2.2023年之江汇社团空间资源建设登记表.doc

          3.2023年之江汇教育广场网络教学空间信息登记表.doc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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