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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分数字教育资源采购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11-30 11:36

浙教技中心〔2023〕106号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为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经研究并报省财政厅同意,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制定了2023年度部分数字教育资源采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2023年度部分数字教育资源采购方案


为深入探索和实践“互联网+”发展趋势下数字教育资源政府采购模式,促进之江汇教育广场(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应用服务质量提升,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结合之江汇教育广场年度发展任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之江汇教育广场(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线的数字教育资源,包含名师金课、名校金课、素质教育拓展课程、教材配套资源、网络同步课程、云上名校、网络学习空间、学在浙江·Z直播“浙里问学”中的部分优质资源。

二、采购流程

(一)申领采购确认书

预算金额、采购内容和数量明确的数字教育资源项目可直接申领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预算金额确定、采购内容基本确定、采购数量不确定的数字教育资源项目,先行申请临时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待最终确认内容和数量后再行申请采购确认书。

(二)发文和发布公开征集采购公告

采购单位组织开展数字教育资源公开征集,明确征集内容和要求,发布评审标准、付费标准和验收标准。同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公开征集采购公告。

(三)提供征集资源和服务

符合征集要求的数字教育资源通过之江汇教育广场展示发布,面向全省学校、师生、家长提供服务。

(四)绩效统计和结果公布

征集的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绩效由专家评审和之江汇教育广场数据统计综合确定。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公布应用绩效,并同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结果公告。公告期结束无质疑的数字教育资源将纳入付费范围,按付费标准结算支付。

三、经费结算和支付

(一)在线课程类资源

包含2023年基础教育段名师金课、名校金课、素质教育拓展课程。纳入付费范围的资源经费结算和支付以专家评审及学习应用综合考核情况为依据,对每类考核优秀、合格的课程分别予以不同标准的经费。按项目内结算金额从高到低依次支付,支付总额不超过项目预算。

(二)在线教学类资源

按用付费数字资源

教材配套资源、网络同步课程、云上名校、网络学习空间、学在浙江·Z直播的部分优质资源纳入按用付费数字资源。经费结算和支付以资源点击应用情况为依据,具体计算公式为:服务提供方收益=付费访问量÷付费访问总量×预算总金额。单次付费访问量计费不超过0.1元,按项目内结算金额从高到低依次支付,支付总额不超过项目预算。其中:

付费访问量按同一实名用户登录使用之江汇教育广场间隔达到30分钟,每次使用按1次付费访问量计;

付费访问量低于5000次的不纳入付费范围;

服务提供方为教育系统机构或教师,其所属机构(学校)的实名用户访问量不计入内。

2.“浙里问学”在线答疑服务

“浙里问学”答疑服务激励根据答疑教师提供的有效答疑次数进行计算,不含无效问答、重复问题等。计算公式为教师答疑服务激励费=(有效答疑次数÷总答疑次数)×项目预算总金额,单次答疑计费不超过10元/次。按项目内预算金额从高到低依次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单人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万元。

支付对象为浙江省内中小学教师且申请成为答疑教师,有效答疑总数低于10个的不纳入付费范围。有效答疑数以后台统计数据为准。

四、其他

(一)按用付费、激励经费支付对象为数字教育资源提供者、答疑服务提供者。如果数字教育资源提供者为团队,将根据团队负责人提供的分配方案支付到团队成员。

(二)单笔支付金额设定上限,超过(含)10万元的,采购人须与资源提供方签订采购合同。

(三)访问量和答疑数以之江汇教育广场后台统计数据为准,相关数据保存3年。严禁通过非正当手段增加资源访问量,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对异动数据进行核查,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经费结算产生的个税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代扣代缴,相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由支付对象自行到当地税务局申报。

(五)本方案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执行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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