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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浙江省2023学年校(园)方责任保险和实习责任保险统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11-23 14:06

浙教技中心〔2023〕10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

为全面准确地掌握浙江省校(园)方责任保险及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23学年全省校(园)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市、区)填写《2023学年浙江省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方责任保险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统计表》(附件1)。

二、各高等学校填写《2023学年浙江省高校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统计表请在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下载(网址:www.zjedu.org)。

四、各设区市教育局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落实专人负责,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本次统计并通过浙政钉报送相应统计表。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全面,报送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加入“浙江省保险交流群”,钉钉群号: 32061776。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姜锦龙;联系电话:0571-87880812、13588058286(浙政钉同号);统计工作联系人:竺朗宇,联系电话:0571-82986231。

浙江省保险交流群


附件:1.2023学年浙江省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方责任保险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统计表.doc

          2.2023学年浙江省高校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统计表.doc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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