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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议结果公示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3- 01- 04 10: 19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298号)文件精神,在有关省级部门和各设区市教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基础上,经专家综合评议,拟认定“淳安县红色教育服务中心”等76个单位为“第三批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24158,传真:0571-87880816,电子邮箱:2001057@qq.com,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教育装备部,邮政编码:310012。



附件:第三批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公示名单.pdf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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