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举办2022年中小学教师校园影视专业技能和素养提升培训的通知
浙教技中心〔2022〕80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
为充分发挥校园影视在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提升中小学教师影视资源创作的综合能力,经研究,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与浙江师范大学决定联合举办2022年中小学教师校园影视专业技能和素养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内容为校园影视创作理论和技能提升,共设置影视技术理论基础、影视技术理论模型、影视技术实训演练3个培训模块。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2年11月15日-18日,为期4天。其中15日上午报到,18日下午离会。
(二)报到地点:浙师大国际交流中心(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联系电话:0579-82796888)。
(三)授课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国家级信息传播中心(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校园内)。
三、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四、培训报名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的学员,请于2022年9月3日前登录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网址:http://pxglpt.zjedu.gov.cn/)直接报名。主办方审核后确定培训学员(全省限额90人),成绩合格者给予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分32分。
报名时请注意,因本次培训是历年“中小学教师校园影视专业技能和素养提升培训”系列的延续,在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上全称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校园影视专业技能和素养提升培训第6期》,培训机构为浙江师范大学。
(二)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的学员(或不需要学分的学员),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报名(各设区市一般不超过5人)。请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于9月10日前将报名表(详见附件)电子稿报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五、其它
(一)请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通知辖区学校教师和本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培训。
(二)本次培训为线下培训,参训学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主办方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办或停办,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培训费为2200元/人,由浙江师范大学收费和开具发票。
(四)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姜忠礼,联系电话:0571-88068230、13805733327,电子邮箱:2879860@qq.com。浙江师范大学联系人:赵慧,联系电话:13757964030。
附件:2022年中小学教师校园影视专业技能和素养提升培训报名表.doc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