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之江教育信息化研究院关于开展
《2022年度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之教研院〔2022〕3 号
各职业院校:
为探索虚拟仿真技术赋能职业教育教学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结合我省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的实际情况,浙江省之江教育信息化研究院(以下简称之江研究院)依据《浙江省之江教育信息化研究院联合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省内各有关单位开展《2022年度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专项课题》申报工作,该课题属于之江研究院的一般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限省内职业院校;
2.鼓励院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申报;
3.课题团队人数限5人(含)以内;
4.为避免交叉申请,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课题申报。
(二)申报选题
选题范围详见《<2022年度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各申报单位须明确研究重点,并根据自身优势和特色选报课题。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2年度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专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书》盖章原件(一式两份)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丁公路136-138号(数字教育港),并把电子版(word版、盖章扫描件pdf版各1份)按“课题名称+学校+负责人”的格式命名后发送至邮箱smqmelody@163.com进行申报。
二、组织实施
(一)之江研究院负责课题的申报组织、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
(二)申报单位须按照实际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自行编制预算、自筹经费,组建高水平研究团队,确保研究质量。
(三)课题立项。之江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按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立项,立项课题总数不超过20个。
(四)研究周期:自立项公布日起6个月内完成。
三、课题结题
(一)成果形式
1.形成研究报告1份;
2.开发虚拟仿真教学软件1款;
3.建设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系统1个;
4.编写以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为特征的新形态课程1门;
其中,研究报告为必要结题成果,另外三项成果至少完成一项。
(二)结题评审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书、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之江研究院集中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予以发布。
(三)结题奖励
对通过结题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课题,由之江研究院正式结题发文,颁发结题证书,并实行优秀课题评审奖励制度,按结题评审会上专家评分由高到低分别确定获奖名单,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6项,奖励金额分别为16000元、12000元、8000元。若入围优秀课题评审数量少于12项,则一等奖、二等奖比例分别为15%、30%,其余为三等奖。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18845097721,0571-87299501。
附件:1.浙江省之江教育信息化研究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附件1:《2022年度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
3.附件2:《2022年度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浙江省之江教育信息化研究院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