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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认定性课题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21- 09- 08 09: 48

浙教技中心〔2021〕86号


各高等院校,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省数字化改革大会精神,全面推进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加快构建“152”工作体系,推动改革实践上升为理论成果,根据《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决定增设“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认定性课题,并启动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认定性课题是实践应用类课题,申报内容以多跨协同的教育服务、基于“教育魔方”及之江汇教育广场的教育教学创新、未来社区教育场景、新型教育共同体等领域为主,并通过探索实践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包括重要应用场景的设计方案、工作经验和实践案例。

实践案例报送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高等院校从事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的部门和个人;各市从事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我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的科研机构和企业。

三、评审认定

省课题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内容的创新性、有效性及推广价值进行认定性评审,通过评审的课题列为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认定性课题,并直接颁发结题证书。对于特别有推广价值的课题将择机报送厅数改办、省发改委及省改革办。

四、申报程序

(一)各高等院校和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作为课题申报的初审单位,向省课题办提交限额数量(详见附件2)内的申报课题材料和汇总信息(详见附件3);科研机构和企业直接向省课题办提交课题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实践案例类申报材料无需初审,直接提交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发展研究部,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06217;电子文档发送至1375706478@qq.com邮箱;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材料

(一)《2021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4),一式一份,由各高等院校科研管理部门或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盖章后汇总上报,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二)《2021年度省教育信息化研究“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认定性课题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上报省课题办)。

(三)同时上报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签名除外),并与上报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四)省课题办联系方式: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应用培训部郑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69042 ;电子文档提交至邮箱:etktgl@126.com;邮编:310012;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35号。

 

附件:1.“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实践案例征集须知.docx

          2.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认定性课题申报分配数.docx

          3.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认定性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4.2021年浙江省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docx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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