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综合试点第二轮试点成果鉴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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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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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
11-
25
09:
58
根据《浙江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综合试点第二轮成果申报的通知》(浙教网信办〔2021〕2号)精神,经建设单位成果申报、设区市教育局初评、浙江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鉴定,对第二轮试点成果鉴定拟合格的单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2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欢迎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反映问题。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调查。信函须在公示期内寄出,以邮戳为准。浙江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0571-88006217;电子邮箱:1375706478@qq.com;通信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邮编:310012。
附件: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智慧教育综合试点第二轮试点成果鉴定拟合格名单.pdf
浙江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