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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 2016- 02- 04 00: 00

 

浙教技中心〔2016〕1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

    现将《2016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研究并贯彻落实。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16年2月4日
 
 


 

2016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教育技术工作将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着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全面开启“十三五”教育技术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以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学习贯彻《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1、全面学习贯彻《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发布《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在全省教育技术系统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制定“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五年发展目标和思路。
    2、组织召开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十二五”期间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十三五”期间教育信息化发展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
    3、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成立浙江省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厅际协调小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成立浙江省教育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各地各校根据实际,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机构,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省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作用,并引入高校及科研机构专家力量,为各地教育信息化提供项目策划、应用推进和绩效评价相关指导和服务。
    4、启动实施浙江省智慧学习建设工程。制定并发布工程实施方案,启动智慧校园环境建设项目、智慧学习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教育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教育管理精准化建设项目、浙江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试点示范项目5个建设项目。
   二、以推进智慧校园环境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教育技术装备水平
    5、推进无线校园网络建设。发布实施《中小学无线校园网络建设规范》,全省25%以上的中小学校建成无线校园网,无线热点覆盖主要教学场所,为移动学习提供环境支撑。
    6、加强信息技术装备建设。为全省中小学校配备20000套移动学习终端。资助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建设100个选修课创新实验室,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200个拓展性创新实验室。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按照《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为农村中小学10000个教室改造照明环境,改善和提高照明品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7、启动实施第三轮书香校园工程。发布工程实施方案,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以及薄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城镇中小学校配备150万册纸质图书。继续推进数字图书终端一体机试点,创建书香校园网络空间,推进校园公共书吧和班级图书角建设,营造书香氛围,以书香助推美丽校园。
    8、深化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开展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达标县(市、区)建设,形成典型示范引领、全省基本达标的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格局,在全省中小学校推广应用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创新教育技术装备资助办法,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完善资源分配。建立第三方监理和验收工作机制,强化教育技术装备项目管理。
    9、推进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内涵建设。推进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己建设好的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督促充分发挥基地的育人功能和使用效益。开展素质教育实践基地教育装备规范化建设课题研究,开展教育装备规范管理示范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评选活动和省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骨干教师培训。深化省素质教育实践基地中心教研组、项目教研大组、国家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协作组的教研活动,推进基地内涵发展。
    10、健全教育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深化0571-967204服务热线和浙江省教育技术支持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不断丰富知识库,完善远程咨询服务。
    三、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开发优质教育资源
    11、进一步明确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思路。按照“省级建设基础资源与精品资源,提供基础服务和示范引领;各级建设紧缺资源和特色资源,实现上下联动与特色发展”的思路,统筹推进全省优质资源建设。
    12、完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制订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标准与平台互通规则,通过“同构互联、异构对接、映射服务”三种方式进一步实现“国家-省-市-县”平台的全网融通。持续深化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提升应用水平。策划开展“积分兑换”等系列活动,激励师生参与平台建设与服务。  
    13、深化基础教育特色资源建设。落实选择性教育思想,新开发开放10000个微课资源,新开发开设100门普通高中网络选修课程和30门义务教育段拓展性课程精品网络课程。按照教育部部署,持续推进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14、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启动10个技能大师网络工作室建设,征集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微课资源100个,推动全省中职选修课网络课程建设与共享。深入推进28所浙江省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基地学校建设,指导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开展建设。升级浙江职业教育资源网。
    15、深化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征集建设100个特殊教育微课资源,推进电子课本等在特殊教育领域的应用。建设100个幼儿园游戏化教学经典案例。
    16、打造浙江教育网络电视。升级浙江教育网络电视,开设教育时空、午间十分钟、教育大讲堂、成长故事等品牌栏目,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丰富的网络资源。
    17、启动“教育资源商城”建设。以市场手段调节教育资源供求,激发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教育资源建设,满足学校和师生个性化需求。
    18、深化浙江教育博物馆(数字)建设。建成并运行浙江教育博物馆(数字)一期平台,为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丰富的教育历史发展知识和文物等,形成集教育、研究、学习、交流为一体的虚实融合的教育博物馆。
    19、继续做好全省中学音像教材的开发编制与审定工作,编制《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音像教材(辅助教育教学资源)目录》,规范全省音像教材选用。
    四、以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
    20、全面建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完善和优化省级教育数据中心。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全面推广应用国家核心管理信息系统和省自建通用管理信息系统,并整合各类业务系统,逐步形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体系。
    21、提升教育数据共享和利用水平。制订教育数据采集、管理与共享规范,建成数据交换平台,基本形成省、市、县三级数据开放共享体系。进一步完备教育基础数据库,实现100%的中小学生、教师、机构等基础数据入库。逐步拓展数据采集范围,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教育装备、学生资助、事业统计、教育督导等业务专题数据库。联合高校开展大数据应用研究,提升教育管理与决策水平。
    22、创新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机制。初步建成教育管理应用商城,制订一批应用接入标准和安全规范,引进第三方教育管理软件;开展教育管理应用商城试点工作,培育种子学校,探索“政府建平台、企业建应用、学校买服务”的教育管理信息化发展新机制。
    23、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开展重要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工作,完成省本级30个重要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测评和整改。开展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检查,继续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工作,落实重要或敏感时期24小时值班制度。
    五、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为核心,努力深化教育技术应用与创新
    24、探索基于移动学习终端的教与学方式。协同教科研以及高校等部门和单位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各类应用试点。整合企业和专家团队资源,通过校际合作等方式,促进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基于移动学习终端的教与学方式探索。组织开展试点学校校长、信息技术教师和学科教师培训,不断提升管理和应用水平。开展应用案例征集,加强先进经验的总结提炼和推广。
    25、深化创新实验室应用。在利用创新实验室进行日常课堂教学、开展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加强开放管理,促进学生应用创新实验室进行自主学习和创新。鼓励中小学校以创新实验室为载体,探索STEAM教育和创客教育等新理念和项目学习、混合学习等新方式。建设创新实验室网络空间,实现线上与线下互动、本地与远程协作、成果和经验共享。
    26、深化网络空间应用。发布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导意见,推出网络学习空间移动端,拓展核心应用,接入优质第三方应用。依托网络学习空间开展网络教研、名师送教、信息技术学科学习、高中课程选修等应用,促进师师、师生间空间分层建设和联动交流,持续深化150个省名师网络工作室、20个省学科协作组和1000个省特色空间的建设和应用。
    27、加强优质资源的应用和推广。培育应用典型,在全省遴选20所学校作为首批资源建设与应用实践学校。推进数字化出版和成果转化,面向全国推广应用。联合教研部门推出“天天公开课”,通过优课示范和专家指导,深化优质资源共享。持续深化长三角千校网络结对活动。
    28、培育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深化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建设,配合教育部对26个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进行评估检查和验收。开展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验收工作,召开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经验交流会,编制数字校园示范建设经验集,促进成果共享和特色培育。启动浙江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试点示范工作,开展浙江省数字化学习和评价方式变革试点、浙江省区域和学校整体推进信息化综合试点,鼓励各地各校因地制宜,积极实践,破解教育教学难点。
    29、推进教育技术应用交流。举办浙江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大赛,推进信息化教与学的创新。组织开展小学科学教师实验技能大赛,参与组织亲子实验比赛,开展中小学示范性功能室评选活动。组织开展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择优推荐参加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开展浙江省中小学校园电视台评选、优秀栏目和节目评选、微电影大赛、微新闻大赛等系列活动。举办书香校园评选活动、书香少年评选活动和学生读书征文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组织我省高校参加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和第十一届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开展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比赛。
    六、以提升教育技术发展内涵为导向,广泛开展教育技术科学研究
    30、加强教育技术理论和实践研究。围绕高考招生改革和课程改革,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大数据研究分析》,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大数据分析评价和应用。研究修订《浙江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与应用机制、教育技术对教育教学的负作用、教育资源建设机制、网络信息安全等内容的研究,成立省级课题,并吸收各地各校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发展研究,探索“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中小学图书馆新职能。依托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中小学专委会初中协作研究会和浙江省教育学会教育技术分会等学术团体,鼓励和组织各地各校开展新技术支持下的个性化学习、移动学习、微课应用、创客教育、云桌面等专题内容的探索与实践。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200项左右省教育技术研究规划立项课题,提升教育技术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
    31、加强教育技术标准化研究。修订《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浙江省学前教育装备规范(试行)》。编制中小学校园无线局域网建设、校园桌面云应用、移动学习终端、学科专用教室、普通教室灯光改造、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装备规范等6项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研究制订中小学数学教学仪器技术要求、全省高中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开展标准化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加强对装备标准的宣贯。
    32、不断推进技术进步。开展中小学教学仪器教育适应性评审,加强对普通教室、学科教室、实验室等教育技术装备的质量监管。加强学具监管,制订学具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学具生产企业质量考核奖罚机制。提升行业企业市场竞争力,组织行业企业参加第70届、71届中国教育装备展示会,引导和支持行业企业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快转型升级。
    七、以提升服务能力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教育技术领导和管理
    33、加强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应用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提升等专项培训,组织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长参加教育部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提升教育信息化领导力。继续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实践中的广泛应用。举办高校负责人信息化能力专题培训、高校教育技术专业人员业务提升培训,健全高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人例会制度。举办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领导班子培训会,提升教育技术工作领导和管理水平。开展全省高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安全培训,将各级教育技术部门和中小学网络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探索建立教育系统网络管理人员信息安全培训制度。开展中小学图书馆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书香校园建设和服务水平。
    34、加强教育技术宣传工作。认真办好《浙江教育技术》、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浙江记者站、浙江教育网络电视新媒体平台,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围绕全省教育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新进展、新成效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的广度与深度,为教育技术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教育影视宣传队伍建设,建立高校、市、县(市、区)通讯员站及校园特约通讯员站,组织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提升教育影视节目制作水平。
    35、深化政府采购工作。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不断改进和完善采购程序与制度,坚持依法采购、阳光采购,以“质量、价格、服务”为核心优化和提升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省政采云的建设规划与要求,加快实现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升级浙江省普教仪器设备协议定点采购管理系统。
    36、紧抓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技术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和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执行重点项目督查制、第三方验收制和“专家全面论证、审计顾问跟踪、政府采购全覆盖”等制度。
    37、扎实做好阿克苏、海西州、青川等教育对口支援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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