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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前不久发出《关于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课教材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凡进入我省中小学校的信息技术课教材,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后才能使用,目前已在使用的未经省审定的教材,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学前必须停止使用;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信息技术课试验教材,应控制在批准的范围内试用;已通过省审定的信息技术课教材要根据信息技术日益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上述《意见》是针对我省近两年来信息技术教育发展中的一些新问题提出来的。自2000年12月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加快了在中小学校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步伐,其中经济发达地区的部分市县开设信息技术课的范围已超过《浙江省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规划》提出的进程目标。但是,全省信息技术课教材的选用比较混乱。据不完全统计,各地选用或自编的信息技术课教材多达30多种。这些教材多数没有通过教育部或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有的甚至质量低劣,与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要求严重不相适应。而且多数出版发行不规范,定价偏高。《意见》指出,上述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正常进行。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的指导,在信息技术课教材的选用中遵照《意见》执行;在执行《意见》的过程中有新的情况和建议与省电化教育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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