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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于6月5日发出《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育网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为落实全国和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全省教育现代化步伐,不少地方和学校积极行动,在教育信息化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化工作技术含量高,系统性、综合性强,由于一些学校仓促上马,出现硬件投资规模过大、应用软件资源不配套、教师培训没有跟上、设施闲置等问题。《意见》就加强中小学教育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1.教育(校园)网络建设要本着为教育教学服务,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宗旨。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的需要和经济能力,坚持高效、适度超前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分地区、分层次,积极稳妥地推进。2.采用的教育(校园)网络平台,必须具备网络平台间的信息交互功能。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要进入我省中小学和教育部门的信息系统应用平台进行综合评估。凡符合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要求的教育(校园)信息系统应用平台,省教育厅将向学校和各级教委(局)推荐。3.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教育(校园)网络建设的规划。各地电教馆(站)要组织专家,做好本地教育(校园)网络建设的方案论证、立项审批及评估验收工作。省教育厅电教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协助各地工作。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集成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4.教育(校园)网络必须以应用为目的,在进行硬件建设的同时,必须同步进行应用软件、信息资源的建设和教职工的培训。要充分利用中国教育科研网的信息资源,使教育网络真正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研究和管理。5.教育(校园)网络要加强管理。开展信息技术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收集、处理和应用信息的能力,利用计算机进行自主学习、探讨的能力,更要注重学生在现代信息环境良莠不齐的状况下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意识的培养。要对教育(校园)网络采取一定措施,构建一个面向中小学师生的良好的网络环境。对中小学生直接上英特网要严格管理,正确引导,教育(校园)网络中不准搞没有管理的BBS、聊天室。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发布和网络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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