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以应用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暂行标准》出台 [ 本刊记者]
3月21日,省教育厅颁发了《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暂行标准》,它不是简单地定出学校配备信息化设备的数量、规格,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调设备、软件、教材资源、管理、使用的全面协调建设,强调为课程改革、素质教育服务。它表明,我省“十一五”时期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应用为核心、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
据悉,“十五”期间,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创造了基本条件,但是,也存在许多不和谐的状况:一方面是地区发展、城乡发展不均衡,另一方面是不少学校硬软件投入比例不合理、教师的应用能力没有跟上。《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暂行标准》是规范我省“十一五”期间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文件。它包括3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对“校园信息化环境”、“教育教学资源”、“教育教学应用”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像二级指标“校园计算机网络”,不仅有接入市县教育网带宽、校园网络主干带宽、信息点分布、生机比等硬件标准,还有用于教育教学和行政后勤管理、网络教学、网上公共信息交流等软环境标准。
省教育厅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暂行标准〉的通知》(浙教电〔2006〕17号)中指出,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分级负责、分类指导、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努力提高当地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水平,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的规划、评估、督导工作之中。中小学校应根据办学实际和发展需求,以应用为核心,不搞盲目攀比,按照“实用、适用、够用”的精神,合理配置教育信息化设施,培训教师,加强软件和教材资源建设,积极开展教育信息技术应用的实践和研究,不断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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