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的决定,进一步引导广大在职人员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切实提高我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素质,日前,省自考委接受省人事厅委托,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专专业证书后继续教育自学考试,今年先行在"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法律"、"秘书"四个专业中试点。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是大专证书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衔接的大学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开展此项试点是不同教育类型相互沟通、衔接,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完善终身学习体系的具体体现。单由省自考办于每年8月汇总后下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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