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各市、县(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委员会,有关主管厅局,各有关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二○○一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二○○一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单位和招生计划
(一)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教育(教师进修)学院、管理干部学院和以函授部、夜大学、教师班、成人脱产班形式举办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统称各类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二)各类招生院校应按隶属关系和有关规定将今年的招生数报省教育厅、计划单列市教委或国务院有关部委计划部门审核汇总,正式纳入国家和我省成人教育招生计划后,方可招生。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各类成人高校主要招收在职从业人员;高中起点本、专科的专业可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三)报考大专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及第二专业专科(以下简称二专科)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2000年底前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生活能自理、能坚持学习和工作的残疾人也可以报考。
(五)有关院校专业招生范围
1、师范类专升本招生院校招收各类学校的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其中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限招中小学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考生须持所在学校的任职介绍信报考。
2、西医类(不含药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对象是中等卫校毕业,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3、中医药类成人高等教育主要面向基层和农村,招收在中医药专业技术第一线工作,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在职从业中医人员。
(六)成人高校“资格生”、“预科生”的报名条件及要求依照本意见第六条规定办理。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者;
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三、报名
各类成人高校的报名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部署,各市、县(市)招生办公室组织进行。
各报名点报名时间不得少于六天,全省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三月二十九日。
凡符合报考成人高校条件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向当地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以由学校主管部门(或所报部属学校指定的代办单位)先行登记,再向当地招生办公室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报考成人高校本、专科的西医类、中医药类、公安类、司法类及专升本、二专科的考生,到各市招生办公室报名。
外省籍的考生不能报考脱产学习的专业。
符合免试或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报名时还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和单位证明,并交复印件。
报考成人高校的考生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报考费:高中起点专科(不含外语、外经、外贸专业)80元/人、高中起点本科(含专科外语、外经、外贸专业)96元/人、专科起点升本科80元/人、免试生15元/人。
考生报名时须填涂《报名机读卡》、电子摄像和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二个学校(专业)志愿。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兼报理科,其他科类均不得兼报。
四、考试
(一)高中起点本、专科
1、成人高校高中起点本、专科实行分卷考试。试卷分为卷一、卷二。卷一为客观题,考生填涂答题卡,由机器阅卷。卷二为主观题,由手工阅卷。
2、各专业考试科目
理工农类(含体育、非教师班地理专业)考政治、语文、数学(理工类)、物理、化学。
文史类(含财经、政治、外语、教师班地理专业)考政治、语文、数学(文史类)、历史、地理。
艺术类专业考政治、语文、历史、地理。术科专业加试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成绩于六月五日前报浙江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西医类(不含药学)专业考政治、语文、数学(理工类)、医学基础、医学临床。
中医药类专业考政治、语文、数学(理工类)、中医基础学、中药学。
公安类院校各专业考政治、语文、数学(文史类)、警察法学教程、公安学基础理论。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河南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的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考政治、语文、数学(理工类)、机械基础、机械制造工艺基础;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计算机教育专业考政治、语文、数学(理工类)、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
司法部属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考政治、语文、数学(文史类)、监狱(劳教)基础、狱政(所政)管理。
3、高中起点本科各专业及专科的外语、外贸、外经专业均须加试外语(英、俄、日任选一种),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单定录取标准。
(二)高职班
“高职班”考试科目实行“3+2”形式,三门基础课参加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为政治、语文、数学。两门专业课由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于六月五日前报浙江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三)专升本
专升本招生分为师范类和非师范类。
1、师范类专升本考试科目共四科: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一门专业课。
各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分别为:
文史类:教育理论、外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一):教育理论、外语、高等数学(一)。
理工类(二):教育理论、外语、高等数学(二)。
艺术类:教育理论、外语、艺术概论。
2、非师范类专升本的考试科目共四科: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一门专业课。
各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分别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报考非师范类专升本教师类的考生,两门公共课为教育理论、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为高等数学(二)。
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实行全国统考,外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俄语、日语任选一种,英语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俄语、日语由省招办组织命题。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相同的考试科目使用统一的试卷。
专业课考试,由各招生学校组织。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于六月五日前报浙江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以上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师范类考生(除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外)和非师范类中教师类考生的外语成绩,2001年以考生本人卷面分数的30%计入总分,以后逐年提高比例。
(四)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五月十二日和十三日,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高中起点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 | 5月12日(星期六) | 5月13日(星期日) | | 9:00--11:00 | 语文 | 数学 | | 14:00--15:40 | 政治 | 化学 历史 医学临床中药学 电工基础
机械制造工艺基础
狱政(所政)管理
公安学基础理论 | | 16:20--18:00 | 物理 地理 医学基础
中医基础学
电子技术基础
机械基础
监狱(劳教)基础
警察法学教程 | 外语 | 专科起点本科考试时间表
| 日期、时间 | 5月12日(星期六) | 5月13日(星期日) | | 9:00-11:30 | 政治(非师范类考生)教育理论(师范类和教师类考生) |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艺术概论
民法 | | 14:00-16:30 | 外语 | |
(五)成人高校考试由各市、县(市)招办按照《浙江省二○○一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务细则》的要求组织。统考结束后,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卷、结分、登分、统计。
考试成绩由县(市)招办通知考生或由考生所在单位转告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依照按需培养,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网上录取。
(一)成人高校高中起点专科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划定,专升本和高中起点本科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划定报教育部批准。各招生院校在切实保证新生入学质量的前提下,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划定学校录取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全省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下列考生录取时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要求:高中起点本、专科体育和艺术类专业考生本科不低于省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百分之七十;专科不低于省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百分之六十;史论、编导专业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高职班”按三门统考课成绩单独划线,并要求两门专业课成绩合格。
统考单招的分数线参照有关文件划定。
(二)二专科招生由学校组织测试与学习第二专业相应科类的文化基础后,报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二专科录取人数不占用国家额定的招生计划。
(三)关于录取政策的优惠对象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者,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2、优秀运动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凭省体委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省体委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可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本专科专业学习。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50分(专升本考生为30分);
(1)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人民警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30分(专升本考生为20分);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2)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3)少数民族考生。
(4)年满25周岁(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5)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6)县级及以上劳动部门认定的下岗职工。
5、对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监所、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艰苦行业以及师范、理工类有关专业,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降分的最大幅度高中起点本专科不超过30分,专升本不超过20分。
电大、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
6、取得省级行政部门或市级人民政府验印的《专业证书》且年龄在35周岁(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成人高校高中起点专科专业,录取时可照顾50分。已学课程是否免修,由学校决定。
7、持学校介绍信和学校所隶属的市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成人高校非师范类(含教师类)专升本专业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专、技校、职高)在职教师,录取时可照顾60分。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成人学校在我省录取的新生名单,由各招生学校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新生的原则提出,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各招生学校按审批后的名单发录取通知书。
外省在我省招生的学校,因各种原因需要委托本省其他单位代办招生的,应向浙江省招办明确代办单位和代办任务。
委托培养单位,可根据各地考生考试情况,向招生学校提出调整生源计划的建议,但不参与录取工作。
对因满额或不足开班名额而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合格考生,由省招生办公室按第二志愿及时调剂到尚缺生源的学校(专业),审查录取。调剂录取应坚持报考条件和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学校、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同意的原则。
录取时,各招生学校要按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录取人数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缴纳招生经费。
各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旁听生、单科生。违者追究责任者及其领导责任。
已被成人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的录取。
(四)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需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符合照顾条件录取的新生还应持有关证明原件。学校要做好对新生身份及报考资格、照片等方面的复查工作,对每个新生要有复查记录,对大专起点本科班的新生还要重新审验文凭原件,并与信息记录核对。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此项工作应于9月底完成。省招办将组织力量对入学考生资格抽查复审。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对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
六、预科生、资格生
(一)预科生
“预科生”的招生对象为文化水平偏低,单位又急需培养的先进模范人物、生产业务骨干及少数民族考生。对于这些考生中符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关于照顾录取的条件、年龄在25周岁(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以上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适当降分录入预科班(参加预科班的考生简称“预科生”,下同)。“预科生”在预科班补习高中文化一年,经办班学校考试合格,可免于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升入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对口专业学习。
“预科生”班由省招办指定条件较好的成人高校招生开办,补习合格的考生由办班学校直接向省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生
对参加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当年最低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一般不保留入学资格。但考虑到成人高校的办学特点和加大大龄考生的照顾力度,对已上文、理、西医、中医、公安等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两种情况可以保留资格:1、因招生学校不开班而不能录取的考生。2、年龄在28周岁(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以上的考生,由省招办发给资格证书,准其在以后两年内,免试升入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专科学历层次的学校学习,这些考生简称“资格生”(下同)。
已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持资格证书原件按本意见第二条要求办理当年报名手续,并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预科生”、“资格生”不含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
当年未经外语加试或外语加试成绩不合格的预科生、资格生不能报考外语、外经、外贸类各专业。
七、有关要求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将在进一步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提高现代化管理工作水平,保证新生质量的前提下展开。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委员会、主管部门、招生学校要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报名、考试等重要工作的指导,解决在设备添置、报名场所、考试场所以及在招生工作人员使用配备上的实际困难。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加强成人高校网上录取工作,成立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网上录取的具体工作进行部署、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原则上省属院校均参加远程网上录取。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以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认真做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的宣传工作。《浙江招生考试》将出成人招生考试专辑,具体地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及有关政策、规定。各部门、学校可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编写宣传资料和招生简章等,进行宣传。要重视抓好成人考生的考前复习辅导,办好成人招生考试复习班,进一步提高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肃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走后门”等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发现和群众揭发的违纪、舞弊事件,各地必须认真查处。
《浙江省二○○一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200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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