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核对2007年教育经费统计公告数据的通知
来源:[省教育厅办公室]    字号选择〖    〗

浙教电传〔2008〕49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研究,我厅将会同省统计局、省财政厅公告2007年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公告将发至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为确保数据准确、完整,现将《关于2007年全省教育经费统计公告(样稿)》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对你市及所属各县(市、区)的数据进行确认,并补报空缺的数据。确认的主要内容是公告数据与你市上报数据的一致性,除此之外,原则上不得调整统计数据。请于4月18日前将核对结果书面上报我厅计财处。联系电话:0571-88008917,传真0571-88008918。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下载:
1、2007年全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2、关于2007年全省教育经费统计公告(样稿)

关闭窗口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