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省部属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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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新要求,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省高等教育实际,决定在省部属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以下简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总体安排 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是以“三贴近一转变”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在组织人事部门的延伸和拓展,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高校党的建设、保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加强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任务。 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的要求,突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个主题,坚持“政治性、实践性、创新性、开放性、实效性、长远性”的基本原则,分阶段、有重点地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着力解决高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干部不适应不符合高校改革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组织人事工作满意度和组织人事干部认可度。 目标要求:通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提升素质能力、树立良好形象、推进改革创新、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忠诚正直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使高校组织人事部门真正成为“干部之家”、“党员之家”和“人才之家”。 总体安排: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部署,从2008年3月底至2010年底,利用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在省部属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其中,2008年为“集中活动年”,2009年为“深化拓展年”,2010年为“巩固提高年”。整个活动既全面开展、持续推进,又突出重点、逐步深化。 二、2008年“集中活动年”的具体安排 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实际,2008年“集中活动年”阶段重点做好以下10项工作: 1.开展学习型组织人事部门建设。坚持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贯穿活动始终。建立经常性地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系统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等组织人事工作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对经济、科技、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科学素养和人文内涵。加强党性实践教育,组织开展到革命老区考察访问活动。举办高校组织人事干部论坛,交流研讨理论学习成果和工作心得。 2.开展业务知识竞赛。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围绕党的十七大报告、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工作业务知识等,通过知识竞赛、征文等形式,对高校组织人事干部能力素质进行一次综合检阅,达到以赛促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 3.实施素质能力提升计划。严把组织人事干部“入口关”,真正选准用好高校组织人事干部。开展“上挂”、“下派”和轮岗交流等岗位实践锻炼活动,增强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任职培训,鼓励支持学历进修和职称提高。 4.开展“开门纳谏评部促优”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干部师生、问卷调查、设立征求意见箱以及开设网上论坛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查透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干部“不适应”、“不符合”方面的问题。 5.开展集中分析评议和整改活动。对照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看得见、摸得着、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对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立即集中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实行“盘点销号”,限期整改;对暂不具备条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列入今后整改计划;对于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力争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个别问题严重、经教育仍然不改的干部,要坚决调离组织人事部门。开展树组织人事干部新形象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理解把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深刻内涵。 6.开展“四服务四满意”活动。开展“为学校工作大局服务、为干部服务、为人才服务、为师生服务”活动,切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党建、带队伍、聚人才。建立健全干部“五谈心”制度,即在干部任职前、免职前、任期中、遇到困难和疑有廉政问题时,开展有针对性地谈话谈心活动,帮助解决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探索建立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专家、定期慰问、征求意见的机制。加强服务师生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联系活动,切实帮助解决贫困师生的实际困难。通过努力,力争达到“四个满意”,即做师生满意的组织人事工作,当师生满意的组织人事干部,创师生满意的组织人事部门,展师生满意的组织人事风貌。 7.开展调查研究促工作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工委调研与高校调研相结合、调研活动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抓好“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等11个方面的重点调研课题,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规章制度。开展集中蹲点调研活动,组织人事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党员、深入干部师生,切实沉下身子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适时开展一次高校组织人事工作优秀调研论文评选等活动。 8.开展改革创新破难题活动。实施高校组织人事工作“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干部师生对组织人事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集加强新时期高校组织人事工作的新思路新对策。激发组织人事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动力,用创新的思路和办法破解制约高校组织人事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组织人事工作月月有重点、季季有亮点、年年有创新。对创新工作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9.开展工作制度建设年活动。重点建立健全高校党委会决定干部议题的票决制、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方案、党委(总支、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规范用权。认真总结提炼高校组织人事工作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价值观念、制度内涵和行为规范,推进组工文化建设。 10.开展阶段小结和评选活动。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查找差距,落实整改,认真做好总结。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中央、省委的新部署新要求,明确2009年“深化拓展年”的工作重点和具体安排。开展高校优秀组织人事干部评选,采取师生评选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对思想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组织人事干部予以表彰。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工委成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领导小组,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沈敏光同志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干部处,负责具体工作。这次活动的对象范围是全省省部属高校组织人事部门的全体干部。各高校党委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明确活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2.精心组织实施。要在“严”、“实”、“新”上下功夫,在完成“规定动作”外,创造性地开展“自选项目”,力争以认认真真的态度、扎扎实实的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高校要及时向工委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反馈信息、提出建议,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3.做好结合文章。坚持在实践中树立新形象,在工作中创造新业绩。注意把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与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三和二新”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即将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学校今年的组织人事工作重点安排结合起来,把开展好活动作为推动高校组织人事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把握好活动的进度和节奏,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浙江大学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按教育部有关要求执行。其他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