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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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丰富职业学校德育实践活动,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8〕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我省参加第五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认真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参加第五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发动学生参与活动,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竞赛。竞赛项目、具体要求、参选方式及相关事项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详情请登陆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查阅。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以此次参加第五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学生开展“文明风采”活动,通过活动丰富学生生活,陶冶情操,拓展知识,展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风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