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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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高教〔2008〕63号

各普通高校: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高校教学专项抽检和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7]186号),2007年下半年,我厅组织专家对2003年评定的省重点建设专业进行了评估验收。根据专家组综合评价,并经我厅研究,决定授予浙江工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00个本专科专业为省普通高校重点专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重点专业所在学校继续增加投入,深化教学改革,积极发挥重点专业示范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浙江省教育厅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1、浙江省本科高校重点专业名单
    2、浙江省2007年普通高校重点专业检查结果(以小组为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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