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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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高科〔2008〕30号

各有关本科院校:
    根据《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08年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21号)和《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22号)要求,我厅负责我省地方高校项目审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申报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人文社科项目管理文件及以往的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2.一般项目申报不设限额,后期资助项目每所高校限报一项。有关文件及表格请各高校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并严格按文件要求申报。
    3.一般项目申请书(A表)原件1份,匿名评审表(B表)一式5份,《申报一览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申报一览表》一式2份(加盖公章),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于2008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逾期不受理。上述材料均需报送WORD电子版。
    联系人:吴振辉,电话:0571-88008971,E-mail:wuzh@zj165.com,wzh_hz@163.com。

二○○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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