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的通知
来源:[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字号选择〖    〗

浙教体〔2008〕55号

各市及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团市委、少工委:
    为深化中小学文体活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团省委、少工委联合开展了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建设活动。经申报、推荐、审核和考察验收,确定宁波北仑区等11个县(市、区)为首批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现予公布。
    请各示范区根据验收反馈意见,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特色,对下一步工作建议逐条整改落实。年底将组织专家对各示范区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希望各地和各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文体活动工程的领导,在全面推进此项活动的基础上,树立典型,强化特色,积极争创国家级示范区,逐步形成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区为榜样、全省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附件:
    1.首批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名单
    2.首批浙江省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验收反馈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体育局 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 少先队浙江省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关闭窗口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