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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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8〕24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同时启动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资助标准 各高校按我厅下达的名额择优推荐。我厅审核后确定推荐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单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资助人选名单。你校推荐名额____名(含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名额1名)。 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资助经费与去年相同。 二、推荐与审核程序 1.各高校按照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择优推荐访问学者人选,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1),于4月9日前报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2. 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经我厅审核确定后,报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武汉中心审核确定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人选候选人名单,经网上公示后,教师个人和选派学校要积极与接受学校及导师联系,征得其同意,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3份,于5月22日前报我厅审核盖章,并报接收学校。 3.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经我厅资格审核同意后,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3份,经接收学校和导师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1份给我厅备案。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高校要在研究制订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推荐工作,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确保研修工作取得预期成果。 联系人:闵耀锋,联系电话:0571-88008973,传真:0571-88008968,E-Mail:minyaofeng@126.com。 相关附件请到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师队伍”栏下载。 附件: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