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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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直属单位: 刘希平同志在全省教育局长会议上,代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报告,明确了全省教育系统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确定了2008年的主要工作目标。 根据厅长办公会议意见,现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责任分解,制订实施计划,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好。为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7月初,请你们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厅办公室。下半年,将择时开展专项督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一、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原则,继续分层次、分类型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在坚持以县为主,立足校本培训,抓好面上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同时,以省市为主,以提高执教能力为重点,以培养教师领头人为目标,全面启动实施2008-2010年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省一级每学期选拔1000名有潜力的教师,包括一部分校长和德育教师,进行有一定强度的集中培训。其中实践教学培训不少于二分之一时间。以师傅带徒授艺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省功勋教师、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的言传身教作用。 牵头单位:师范处 2.进一步把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放到一个重要位置,深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多形式开展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 牵头单位:职成教处 3.积极推进高校人才强校战略,以建设学术团队为载体,培养引进并重,加强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引进,更多地为高校培养和汇聚一批发展所急需的拔尖创新人才。 牵头单位:高科处 4.不断改善广大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认真研究规范收费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切实保障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实际收入不下降,并力求逐年有所提高。积极研究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的政策,鼓励各地多形式帮助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解决住房等困难,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编制管理制度,多途径争取尽快解决农村中小学编制偏紧和人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规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5.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争取召开全省中小学教师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的教师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师范处 二、以立德树人为重点,下大力气推进素质教育 1.扎扎实实推进素质教育。在各个学校全面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机制,真正落实素质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主题地位。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鼓励和帮助学校和教师潜下心来研究学生,研究课堂,研究教育教学问题,特别是转换育人模式问题。集中精力抓好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推广“轻负担高质量”教学模式,探索建立有助于增强学生学习信心和兴趣的课堂评价体系,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和促进素质教育。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教研室 2.全面开展“教材瘦身”工作,在认真分析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下决心大幅度减少一些地方性教材。推进各个学校加快建立学习成绩“后20%学生”帮扶监测体系,把帮扶学习困难学生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的教学中去。全面推广示范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的做法,今年各个示范高中实际分配招生名额比例达到30%以上;同时主要依据中考,规范这些名额在初中的公开公正推荐。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教研室 3.积极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和文体工程示范区建设,组织开展全省范围的初高中篮球联赛、中小学生舞蹈节、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完善学生体质状况监测和公布制度,加快从以地区为单位公布过渡到以学校为单位公布,指导各地选择一些示范高中进行试点。 牵头单位:体卫艺处 4.切实加强对推进素质教育的监督检查,严格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督导处 三、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和教育公平为重点,积极促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 1.着力解决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教育相对落后的问题。在科学规划和深入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切实解决一些偏远地区存在的学校布局过散、办学规模过小以及相联系的教育质量低下的问题。对一些受自然原因或群众认知原因影响,一个时期内很难调整的村小,就近委托中心小学进行管理,统一安排师资和课程教学。对其中一些村小的破旧校舍进行适度改造,确保这些村小达到基本的办学标准和教学要求。在面上进一步落实对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教育的各项支持政策。继续因地制宜地推进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人事处 2.积极研究启动第二轮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强教育资源建设,建立健全应用指导和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电教馆 责任单位:基教处 3.抓好“书香校园”工程。 牵头单位:装备中心 4.认真落实第二轮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建立督促和通报交流制度,促进支援方和受援方的更紧密合作。 牵头单位:计财处 5.切实做好多形式的教师支教工作。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师范处 6.充分发挥各类城乡学校共同体和名校集团化在帮扶农村学校以及各类薄弱学校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人事处、师范处 7.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把学前教育纳入政府督导范畴。建立幼儿园分等定级、按级收费制度。多形式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示范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在辖区内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服务功能。坚持“随班就读”为主,切实抓好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重点帮助重残儿童少年,有计划地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督导处 8.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把符合一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一并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加快解决外来人口流入量大的地区中小学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从政策上尽可能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支持。重点帮助民工子女学校解决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办学条件、师资培养、困难学生资助问题。深入研究面向流动学生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全面建立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注册系统。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四、以提高基础能力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继续从招生计划调控上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多形式宣传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和在能力培养、实现就业上的优势,进一步调动学生报考职业学校的积极性,确保高中段职业教育招生所占比重不仅不下降,还要争取有所提高。 牵头单位:职成教处、计财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教育报刊总社 2.积极调整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瞄准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增加为打造先进制造业服务的专业,为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服务的专业,为推进现代服务业服务的专业。重点加强社会急需、有助于实现学生就业专业的建设。改进教学方法,强化技能培养,强化实训教学,强化职业精神和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牵头单位:职成教处、高教处 责任单位:教科院 3.根据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启动实施新一轮“六项行动计划”,对经费使用方向做进一步优化,突出内涵建设,重点加强实训基地、工程技术类专业和专业课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申报推荐国家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活动,抓好争创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建设活动,推动各级各类职业学校上档次、上水平。 牵头单位:职成教处、高教处 4.认真履行教育系统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责任。继续运用职业教育资源做好农村预备劳动力和农民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开展面向青壮年农民的“双证制”教育试点。 牵头单位:职成教处 5.广泛倡导、积极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产业、服务社会。 牵头单位:职成教处 责任单位:高教处、教科院、教育报刊总社 6.组织好暑期高职院校书记校长读书班,专题研究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问题。 牵头单位:高教处 责任单位:干部处、办公室 五、以提高质量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1.进一步强化教学的中心地位。完善教学业绩考核,实行教学业绩与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紧密挂钩,切实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的积极性。在杭州以及有条件的城市全面推行高校师资互聘工作,初步建成以浙大为省中心的面向全省高校的数字图书馆。开展教学质量巡视,改进教学质量评估,推行教考分离,加强试题库建设,完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增强高校抓教学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高教处 责任单位:高科处、计财处 2.加强学科建设。省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各类示范基地建设,面向全体省、市属高校组织申报。年内重点抓好新增列20个“重中之重”学科和10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加强对学科项目建设的跟踪督促,启动第五批省重点学科中期评估工作,研究建立学科建设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高科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 3.积极推进高校服务社会。进一步鼓励高校充分利用人才和技术成果优势,多形式与企业和地方进行合作,直接参与“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实践。对那些积极参与产学研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高校教师,在项目经费上予以支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予以优先考虑。认真总结温岭、下沙高校产学研联盟工作站建设经验,选择有意愿的地方推广设立这种由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和地方共同组建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资源整合优势,帮助高校拓展服务社会的渠道。 牵头单位:高科处 4.切实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引导高校优化专业设置,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引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从自身能力出发,研究提出一些促进就业的地方政策,向高校毕业生提供一些就业服务,积极帮助和促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全面建成“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把它真正建设成为就业信息丰富、诚信度高、对学生就业帮助大、为高校和学生青睐的365天不落幕的网络就业市场。 牵头单位:学生处 责任单位:教育发展中心、高教处 六、以保障和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重点,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开放 1.精心组织教育系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把教育改革开放的重点转到保障和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上来,深入研究培养创业创新人才,保障和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等关系教育全局的大问题。 牵头单位:宣教处、基教处 责任单位:高教处、职成教处、教育报刊总社 2.切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课程设置的科学性问题,不断调整优化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重点抓好地方和校本课程开发建设,积极挖掘和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尽可能多地增加学生的选择空间和选择权,不断增强课程及教材对社会的适应性,对学生的吸引力。深入落实高中课改方案,按计划开足开齐实验课程,组织好学生的选课、走班和实践教学,确保高中课改平稳推进。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教研室 3.积极筹划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制订全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继续抓好在数控技术应用等8个专业进行的以“基础课程+核心课程+项目教学”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改革,制定建立相应的课程评价体系,为全面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积累经验。继续扩大成人高职教育中的“双元制”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教科院、高教处 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4.深化高等教育改革。重点推进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推广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习”制度。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高教处 责任单位:高科处、计财处 5.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度和资助制度。鼓励和支持高校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牵头单位:高科处 6.进一步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进中考,切实遏制初中阶段竞争加剧的势头,积极推广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办法,从多方面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教研室 7.争取新课改高考方案尽早公布,加强宣传,为2009年实施做好充分准备。继续推进高考招生改革。把平行志愿覆盖面扩大到艺术类招生。在示范性高职院校中继续推进自主招生试点,其中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比例从5%提高到10%。 牵头单位:考试院 责任单位:计财处 8.按照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对市、县(市、区)教育局的评价办法。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教科院、电教馆 9.对中小学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 牵头单位:督导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教研室 10.对教育强县建立水平性评估制度,通过周期性的评估,对各教育强县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实现教育公平的情况进行等第考核。 牵头单位:督导处 11.努力提高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有重点地深入研究国外的课程体系、专业设置和教学方法,学习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管理制度。有效利用友好城市、友好学校等资源,积极拓展有效的合作交流途径。认真办好留学生教育,提高留学生教育的层次和水平。加强海外孔子学院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积极面向世界办教育。 牵头单位:外事处 七、以建设和谐校园为重点,进一步做好规范办学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1.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确保各级政府依法增加教育投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发生少拨漏拨或截流现象。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督导处、监察室、审计室 2.组织全省范围的内部审计调查,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增长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审计室 3.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对各地的教育收费规范情况,实行年中年底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监察室 4.继续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依法落实扶持政策,依法完善监督管理。实行对民办高校的督查制度。加快独立学院的“六独立”建设。 牵头单位:计财处 5.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外事处 6.切实解决自考助学、成人教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考试院、高教处 7.研究制定对社会中介教育机构实施有效管理的措施。 牵头单位:计财处 8.加快解决“校中校”等遗留问题。 牵头单位:基教处 9.抓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每年至少两次的安全稳定隐患分析排查制度,努力把各种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牵头单位:宣教处、基教处 10.抓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学生接送班车的管理,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监管。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单位:计财处、体卫艺处 11.抓好高校稳定工作。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牵头单位:宣教处 12.积极应对价格上涨压力,做好学校食堂供应,确保价格的基本稳定。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发展中心 13.高度重视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坚决制止在校园内传播宗教和举行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落实和完善学校应急机制,加强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宣教处、基教处 14.加强教育行政部门自身建设。建设一支理想坚定、意志坚强、作风过硬、富有爱心和同情心,善于解决问题的教育行政干部队伍,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牵头单位:人事处 八、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1.上半年重点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学习,下半年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推进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充分发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理论学习中的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干部处、宣教处 2.组织举办教育局长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理论培训班,对全省各级教育局长进行全面培训。重点是深化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对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认识,对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认识,学习研究教什么、怎么教,学什么、怎么学,探讨新时期解决“读好书”问题的有益思路和有效办法。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 九、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1.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开展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师生,转变作风活动。 牵头单位:监察室 责任单位:办公室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引导广大干部深入到困难地区去察疾苦,深入到师生中去听实情,深入到实际创新中去学真经。力求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避免搞形式主义。重点开展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转换育人模式、促进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条件、提高学前教育水平、完善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机制等问题的研究。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单位 3.继续做好厅领导联系设区市教育局工作,推动厅机关调查研究工作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 牵头单位:办公室 十、加强为民办实事工作 1.从春季入学开始,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生教科书费。 牵头单位:基教处 责任处室:计财处 2.从春季入学开始,免除符合入学条件的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借读费;将义务阶段中小学生日常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分别由每生每年230元和330元,提高到300元和450元;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全面化解全省义务教育债务。 牵头单位:计财处 3.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3.5万人左右。 牵头单位:职成教处 4.从今年开始,用3年时间,为农村中小学培训3.3万名骨干教师,其中今年培训1万名以上。 牵头单位:师范处 5.从今年开始,用2年时间,通过并、转、改,根本解决偏远地区村小办学条件不达标问题。 牵头单位:计财处 6.资助31个欠发达县和海岛县每所普通高中新建一个通用技术教室。 牵头单位:装备中心 责任单位:计财处 7.为2800所农村中小学配送图书150万册。 牵头单位:装备中心 8.资助建设10个特殊教育改善教学条件项目。 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基教处 9.进一步完善对各类学生的资助政策。 牵头单位:计财处、发展中心 十一、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带头搞好廉洁自律,旗帜鲜明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强化教育和制度建设,坚决执行落实好已有的制度要,不断制定完善新的制度。坚决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整治商业贿赂行为,严惩腐败分子。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在教育系统建立起风清气正、干净干事、保障和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纪工委办 责任单位:各处室、直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