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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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高教〔2008〕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宏观管理与指导,我厅组织制定了《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质量监测指标体系》)。现将《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一)《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包括7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请各高校对照各指标的“内涵说明”与“评价标准或计算方法”认真填报。
    (二)数据填报时,当年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07年的1月1日—12月31日;累计数据的统计时间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三)所有统计数据如未做特殊说明,均不包括独立二级学院、成人教育的数据。
    (四)相关统计以教育部、教育厅及有关部门正式发文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同一项目申报不同级别的立项或获奖成功的,统计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六)本监测结果将作为学校绩效考核、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报送时间
    请各有关高校于2008年1月30日前,将《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填报表》(一式3份)及相应的简要支撑材料报送我厅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材料。我厅将于2月底前正式公布监测结果。
    联系人:宁顺兰;联系电话:0571-88008975;电子邮箱:slning@126.com。

附件:
    1.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2.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填报表

                            
二○○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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