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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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办职成〔2007〕16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开展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挖掘典型、分析问题、提出对策,确保完成今年培训任务,经研究,从今年下半年起建立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两个月一次的报告制度。双月(即2、4、6、8、10、12月)的25日前,请各市教育局对所属各县(市、区)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如实填写并上报《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二、报送内容
    各市教育局要对本地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与《汇总表》同时上报。总结分析材料应着重反映本地培训工作的特点、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及相应对策措施,字数不限。
    三、报送形式
    各市《汇总表》及总结分析材料均以纸质(2份)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同时报我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张惠平,电话:0571-88008865,传真:0571-88008860,E-mail:ZHP168@sohu.com。
对各地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进展情况,我厅将组织核查并定期予以通报。

    附件: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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