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情况中期报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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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电传〔2007〕6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提升劳动力素质行动计划(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07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情况中期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6年招收的培训学员今年上半年结业情况汇总报告
    (一)今年初,我厅对各地2006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中已经结业的培训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对尚未结业的培训进行了初步统计。在此基础上,省财政厅下达了对一、二类地区已完成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学员的补助资金,同时下达了培训未结业学员补助资金的50%。因此,此次仅汇总去年开始培训、今年2月底以后结业的培训情况,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下达剩余50%的补助资金。
    (二)凡在今年初培训情况汇总时有未结业学员的县(市、区),均须结合年初上报数据以及目前实际情况,及时填报有关汇总材料。一类、二类地区县(市、区)负责填报《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情况县(市、区)汇总表》及培训学校《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结业学员名册》(见附件1、2),三类地区县(市、区)只填报《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情况县(市、区)汇总表》;各市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县(市、区)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写《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情况市级汇总表》(附件3)。
    二、各地2007年培训计划落实情况汇总报告
    2007年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计划年初已由省农办下达(具体见附件4)。按《实施办法》规定,各县(市、区)应结合当地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的培训意愿,根据培训计划确定相应的培训工种。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当地培训工作安排及各培训学校实际落实情况,填报《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计划分解表》(表式见附件5);各市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县(市、区)分解后的培训计划进行汇总,填写《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计划汇总表》(附件6)。
    三、材料报送
    2006年招收的培训学员今年上半年结业情况汇总和2007年培训计划落实情况汇总的有关材料应逐级审核、按时报送。各县(市、区)材料请于8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汇总。各市《汇总表》及所属县(市、区)材料请于8月20日前报我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张惠平,电话:0571-88008865,E-mail:zhp168@sohu.com。所有材料均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纸质材料一式5份。

附件:
1.浙江省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结业学员名册
2.浙江省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情况县(市、区)汇总表
3.浙江省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情况市级汇总表
4.2007年浙江省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计划
5.2007年浙江省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计划分解表
6.2007年浙江省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计划汇总表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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