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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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教育信息化工作,解决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源短缺、师资力量不足、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实现我省农村教育全面持续发展,促进农村学校尽快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要求,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 到2007年所有农村小学及教学点都配备一套以上的光盘放像点和配套的教育教学资源,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都配备一套多媒体教室和配套教学资源及计算机教室,基本完成“校校通”工程。 二、建设任务 1.光盘放像点项目:至2006年,对尚无配备光盘放像设备的农村小学及教学点每校配备一套光盘放像设备(包括一台34”彩电及一台DVD播放机),并在2005年至2008年四年中,对每校每年至少配备180片以上根据新课改进程编制的教学资源。资源以光盘为介质,主要是面向学生的《我们一起学》系列,用于师资培训的《走进新课程》系列,特级教师示范课《名师风采》系列,《新课标学科资源》系列,学生素质教育资源(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等。 2.多媒体教室项目:至2007年,对尚无配备多媒体教室的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每校配备一套多媒体教室设备(见附表)及配套的教育教学资源。在2005年至2008年四年中,根据新课改进程,逐年对配套资源进行充实更新,要求每年增加不少于20G容量的各类教育教学资源。资源以计算机硬盘为介质,内容主要是与新课标教材配套的多媒体学科教学素材资源(视频片段、音频片段、图片、FLASH动画等),还有部分面向教师业务素质提高的有关学科网络培训课程(课例)和面向学生的学科辅导网络课程(课例)。 3.计算机教室项目:争取到2007年实现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都有计算机教室,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和接入当地教育城域网。 三、建设经费筹措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所需的建设经费由中央、省、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光盘放像点设备及资源:25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及5个海岛县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建设。多媒体教室设备:25个经济欠发达县由中央、省级财政补助70%资金,各县(市、区)财政自筹30%资金;5个海岛县由中央、省级财政补助50%资金,各县(市、区)财政自筹50%资金。配套资源由省级财政补助配备。其余各县(市、区)光盘放像点、多媒体教室设备及资源的建设经费由地方政府承担。计算机教室设备及资源: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社会参与和市场运作等办法自筹资金加以解决。 四、工程实施措施及管理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浙江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制定、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工作,项目实施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馆。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和指导项目学校的工作,日常管理工作有机构专门负责。省级补助的项目硬件设备由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招标;各市、县(市、区)自筹资金的项目硬件设备由各地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配套教育教学资源由省电化教育馆和省教育厅教研室负责组织编制、引进和配发。 2.加强管理,保障设备、资源正常使用。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应加强管理,坚持做好以下各项工作:项目学校基本情况和变更登记;全县设备、各期资源分配和变更登记;学校教师培训计划和有关活动情况登记;建立学校设备和资源使用、出借等管理办法(制度);每年进行项目学校和全县工程实施的工作总结。各市、县(市、区)电教部门要有专人,统一协调和帮助学校采取切实措施使项目设备和资源不缺失、不损毁,做好防尘、防潮、防火工作,负责解决学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碰到的各类技术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尽快联系有关保修企业进行处理。25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区)及5个海岛县的项目工程设备及每期教育教学资源验收无误后,省、县(市、区)两级电教部门要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在项目学校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3.充分发挥设备作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使用。各学科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积极使用光盘或多媒体教室进行学科课堂教学(一般要求每学期主要学科每位教师不少于10课时)。要利用光盘播放系统,组织学生观看专题教育教学光盘资料,选择播放教育类和对学生有益的娱乐类电视节目,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与多媒体教室设备配套的教育教学资源应充分加以利用,这些资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合计算机(多媒体教室设备)和网络环境下的应用,并根据新课改进程每年不断充实更新。有互连网连接的学校,应广泛收集网络教育教学资源,特别是当地教育信息资源中心的各类教育教学资源,为本校教育教学服务。 4.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师应用水平。各级教育研究部门和电教部门应认真抓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各种模式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特别要注意抓好教学光盘在农村小学的应用。要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促进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转变。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地区和先进学校的实践经验,各县(市、区)每年应向全省提供2-3堂利用项目设备和资源进行教学的优质示范课录像。 5.加强专业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省电化教育馆和省教育厅教研室应分别制订各地技术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各地要根据统一要求,针对当地农村教学点、农村小学、农村初中的不同需要,采用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等方式,安排好项目实施前的设备使用培训和项目实施中的应用培训,全面、持续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6.加强运行保障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各级地方财政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要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学校可在每生每学期收取的20元信息技术费中列支日常运行中必要的支出。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每年将对各县(市、区)项目学校和教育局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立项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项目实施年度考核优秀的县(市、区)、项目学校、教师将分别给予表彰。 浙江省教育厅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