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宁市教育局党委认真做好党员“一员双岗”总结考评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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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推行“一员双岗”制度以来,海宁市教育局党委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的要求,认真抓好“自我择岗、组织定岗、引导履岗”等环节,较好地发挥了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了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一员双岗”制度,海宁市教育局党委认真做好党员“一员双岗”总结考评工作。 一、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党员自评、党员群众测评、党组织审定的程序,对党员履行“一员双岗”的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即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根据年初承诺内容,向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述职,作出自我评价;党组织组织单位其他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对党员按照年初承诺履行“一员双岗”职责情况进行测评;党组织综合党员自评、党员群众测评情况,结合岗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对党员履行“一员双岗”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意见以书面和其他形式反馈给党员本人。 二、要求各党支部要将考核与年度“双评”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紧密结合。考核结果要作为推荐党员积极分子、优秀党员等的主要依据,作为考察了解党员的重要内容。对不履行“一员双岗”职责,不发挥作用,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党员,要求党组织结合“双评”给予通报批评。 三、要求各党支部在搞好总结的基础上,还要及早谋划新一年“一员双岗”制度推行工作思路。进一步探索推行“一员双岗”制度的有效载体与具体操作办法,要把在职党员作为重点对象的同时,努力实现全覆盖;同时要把“一员双岗”与党建工作考核等更好地结合起来,统筹推动、相互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