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师院美术学院党总支本学期创新学生管理方式,在学校首推“党员试行综合导师制”活动。
该院试行党员综合导师制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杭州师范学院关于试行综合导师制的暂行规定》精神,另一方面是为了真正落实以学生为本的理念、重新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成为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的一个抓手,进一步发挥教职工党员在学院育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该院党总支对担任综合导师的教职工党员提出了八项职责,如: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每月至少两次与学生见面交流,在思想政治和道德修养、学业、生活、心理、就业等方面加强引导、指导和辅导。通过综合导师这一载体,全面引导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进一步推动美术学院的整体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