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2006-2010年浙江省学生军训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 | |||
| 字号选择〖 大 中 小 〗 | |||
各高校,各市教育局,各警备区、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军区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03〕13号)精神,我省全面开展了学生军训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五”期间学生军训推广普及任务。为使我省学生军训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推动我省学生军训工作深入发展,我们制定了《2006-2010年浙江省学生军训工作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学校实际,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附件:2006-2010年浙江省学生军训工作发展规划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司令部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 二○○六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