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第四批 第五批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进行总结验收和进展情况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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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高科〔2006〕70号


各有关高校:
    第四批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于2002年7月下达,按合同书要求,各项目已到结项时间,我厅将进行总结验收。第五批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于2005年3月下达,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我厅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项目总结验收要求
    (一)项目组于5月20日前写好项目验收报告书(具体格式见附件)报学校科研处。
    (二)学校科研处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后,签署学校意见,并将项目验收报告书(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于5月底前报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三)我厅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评审或验收(已经鉴定或评审的项目将不再另行组织)。
    二、第五批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要求
    (一)项目组在5月20日前写好书面总结并报学校科研处。总结内容包括:项目进度(与合同对照)、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存在问题与建议等。
    (二)学校于5月底前完成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自查,重点检查学校对项目的重视程度、为项目实施落实的措施、项目组的总结是否属实等。
    (三)项目组的总结及学校自查报告(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请于2005年5月底前报送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我厅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吴振辉、李政,电话:0571-88008971、88008970,通讯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E-mail;wuzh@zj165.com。

附件:
    1.浙江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验收报告书
    2.第四批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
    3.第五批省高校重大科技攻关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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