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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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政司函〔2006〕4号,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负责省属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二、第四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限额申报。你单位可申报 项。请各单位根据申报《通知》中的“评奖学科范围”、“申报步骤”和“申报步骤”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进行申报,按规范要求填写《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请各申报单位注意申报质量,严格按照本单位申报限额申报。 三、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各种材料申报的份数、装订方式及要求请按《通知》中的“申报材料”要求并多报送1份供教育厅备案。(请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了解相关事项并下载相关表格)。 四、请各高校于2006年3月3日前,以学校为单位成批向我厅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我厅将在此基础上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吴振辉,电话:0571-88008971,传真:0571-88008968,Email:wuzh@zj165.com。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二○○六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