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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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有关学校主办单位、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的意见》(浙教职成〔2001〕281号),在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申请、学校主办单位和市教育局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评审委员会依据省级示范专业申报的基本条件,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评审原则,对有关学校示范专业申报点进行了认真审核、答辩和评审,并经公示,确定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等26个专业为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市教育局和学校主办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省级示范专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加大对示范专业实验实训设备等的投入,进一步改善省级示范专业的办学条件。省级示范专业所在学校要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示范专业建设目标,加强专业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课程结构,创新教学模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全面实现规划目标,真正发挥本专业在全省范围内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培养更多的技能型人才,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示范专业所在学校应经常检查专业规划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每年9月30日前上报上一学年专业建设情况(《省级示范专业建设情况年度报表》表式附后)。我厅将根据各专业的建设成效,实行优胜劣汰,滚动发展。

附件:
  1.浙江省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名单
  2.省级示范专业建设情况年度报表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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