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电化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国家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总结表彰的通知
来源:[省电教馆]    字号选择〖    〗

各市教育局:
    从1999年开展建设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活动以来,我厅先后分三批确立了524所中小学校为省级实验学校,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实验研究。学校经过几年的努力实践、探索,在现代教育技术环境的构建、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的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信息技术教学与学科整合、课件制作等方面都取得丰硕成果。在实验学校工作的带动下,我省中小学已基本普及了信息技术教育,大大加快了我省教育现代化的进程。根据《浙江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若干意见》,省级实验学校的第一轮工作年底即将结束,同期进行的我省53所国家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十五”实验工作也将在年底结束,因此决定对省级和国家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进行工作总结表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目的
    1.对实验学校现状作一次系统的梳理,肯定成绩,分析问题,表彰先进,推广成果。
    2.根据学校第一轮实验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学校自身意愿,重新确认实验学校开展新一轮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工作。
    二、具体办法
    1.工作总结阶段(2005年11月至年底)
    各省级实验学校要对整个实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依据确认的实施方案认真总结,提交如下材料:
    1)实验学校这一轮工作的总结(2500-4000字)。
    2)省级(包括以上)专项课题实验报告(不超过12000字)和鉴定意见书。专项课题实验如还在进行中,请根据实验进程,提交阶段性实验报告。已完成的课题,没有进行课题鉴定的,应根据省级实验学校课题管理程序在11月底前与市电教馆联系完成课题鉴定;没有鉴定意见书的课题,视作实验工作没有完成。
    3)实验学校中期工作自查评估表和省、市评估检查组反馈意见书。
    4)课题成果:论文或著作(限3件)、自制多媒体教学软件(限3件)、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课例(限2件),并填写附件表格。
    要参加省级总结表彰的国家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除按《浙江省电化教育馆关于我省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十五”课题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电馆〔2005〕53号)文件要求上报课题结题材料外,同时按省级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要求报送各项课题成果。
    2.评价表彰阶段(2006年1月至7月)
    由我办组织专家根据上报材料对每所实验学校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成绩突出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同时进行论文、自制多媒体教学软件、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课例评优活动。
    请各地认真做好本地区省级(国家级)实验学校的总结工作,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要学校及时调整,同时做好本地区自“开展建设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活动”以来的工作总结(附电子文档word格式),和当地实验学校总结材料和成果一并于12月30日前报送我办,逾期作自动放弃。

附件: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总结和成果清单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关闭窗口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