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学位中心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5年5月29日(星期日)9时至11时30分为外语水平考试时间,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建筑学综合测试部分考试时间同其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5月28日9:00—17:00。
    二、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所有报名者须在3月15日至3月24日在浙江大学网站:http://grs.zju.edu.cn/xueweiban/ 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二)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26日至30日。报名者在现场报名点交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现场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我省现场报名点安排如下:
    1、浙江大学报名点:接受申请浙江大学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联系电话:0571-87951452,联系人:陈智峰。
    2、浙江工业大学报名点:接受除申请浙江大学硕士学位以外的所有考生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20517,联系人:秦苗。
    3、浙江师范大学报名点:接受本地区申请任何学校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联系电话;0579-2282730,联系人:蒋文飞。
    4、温州医学院报名点:接受本地区申请任何学校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联系电话:0577-86689753,联系人:邵凯隽。
    三、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考区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我省报名考试的报考者,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和我办同意,方可报名考试。
    四、报考者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2年3月底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有关材料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报名参加外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资格不符的报考者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报考者本人负责。
五、具体报名程序及要求见附件。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报名前,报名者须接受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也可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现场报名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者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200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可在国务院学位中心网站下载www.cdgdc.edu.cn)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对报考者的学士学位证书的真伪、获学士学位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严格按照学位办(〔2005〕1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报考者本人相符;审查人在报考者《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的意见,并签名;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报考者,还须根据(〔2005〕1号文件)精神,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的意见,并签名;最后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和审查意见处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报考者现场使用。
    (二)网上报名。报考者登录浙江大学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三)现场报名。程序及要求如下: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其中一份《资格审查表》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有关报名点根据报考者《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证件为其办理报名手续,当场拍照。同时,向报考者逐个发放《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条例。
    2、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阅读签字栏中的内容后,签名认可。
    3、《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