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省从事统计工作和调查分析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满足省统计系统直属调查机构统计人员、国家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员及其他从事调查与分析工作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的需要,省自考委、省统计局决定在我省实施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并开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查与分析本科专业。
调查分析师证书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凡通过相应级别的课程考试并符合相应级别所需条件者,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共同颁发相应级别证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查与分析专业为专科起点本科,主考院校为浙江工商大学。凡按规定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达到71学分,通过各门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由省自考委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浙江省自学考试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和调查与分析专业自学考试均实行全国统考。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考试,每年5月、11月各安排一次,由各地统计局负责接纳报名,考点目前设在杭州市区,首次考试定于今年11月20日举行。调查与分析本科专业除证书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考试,按我省自学考试现行管理模式执行,考生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当地参加考试。首次考试定于2005年4月进行,开考课程详见《浙江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