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高科〔2004〕73号
有关高校: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充分发挥我省高校的学科综合优势,支持高校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跟踪学科前沿,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创新,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高校继续安排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现将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基本要求
(一)研究意义重大,目标明确,在理论或技术上可望取得重大突破;
(二)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先进,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
(三)研究队伍结构合理,有较雄厚的研究工作基础,课题负责人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
(四)经费预算合理。
二、依托现有的研究机构、基地、重点学科等研究平台,重视学科交叉渗透,鼓励跨学科、跨高校、跨部门联合攻关与研究。在大学科技园孵化的项目和涉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三、资助经费由省政府专项拨款安排,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每项资助20—50万元,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每项资助5—10万元。
四、申请办法
(一)项目由学校提出申请,按项目的基本要求严格把关,控制申报数量。综合性和师范类高校可申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各1项,其他高校可申报其中1项。
(二)申请的项目应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申请书》或《浙江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2份,于4月底报送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由教育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初选通过的项目须增报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申请书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浙江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人文社科重大研究项目)申请书
封面:
项目名称
所属学科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及其电话
申请日期
内容:
一、立项依据(目的、意义、国内外概况和发展趋势)
二、主要研究内容、目标或经济指标、预计突破的难题
三、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提供成果形式
五、已有的工作基础和主要研究条件
六、项目组成员的基本情况
七、项目经费安排
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评价
九、学校推荐意见
十、其他有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