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工委[2003]37号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要求,提高高校处级干部理论素养,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今年下半年对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轮训的实施意见》,经工委研究,决定在今年下半年对高校处级干部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轮训,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轮训范围及对象
1、省部属、市属本科高校中层干部;
2、公办高职高专副校级及中层干部;
3、民办高校校级及中层干部。
2003年上半年已经参加过或下半年将要参加省市党校、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同志,以及参加过2003年省委教育工委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班的同志,不再重复培训。
二、轮训内容和形式
1、轮训内容主要是十六大报告和党章,江泽民同志《论“三个代表”》、《论党的建设》、《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研讨会上的讲话》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作为重要辅助材料。在轮训中,各高校可结合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实际进行研讨,内容包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思想、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发展规模、目标与采取的措施,高校内部管理与体制改革,高校教学、科研、后勤改革的研讨,高校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等等。培训中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与应用性。
2、本次轮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形式进行。集中脱产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3、轮训结束后,要对培训对象进行认真考核。考核可采取由学员结合实际撰写论文或学习体会的方式进行。要把本次学习 轮训的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进入干部学习培训档案。
三、轮训安排
浙江大学中层干部(除组织部正副部长外)培训由浙江大学党委负责。宁波地区高校的中层干部(除组织部正副部长外)培训,委托宁波市委教育工委负责。其他公办高校的中层副职(除组织部副部长外)培训由各校党委负责。民办专科高校的副校级和中层干部培训,由主管部门党委或学校党委负责。浙江树人学院中层副职干部培训由学校党委负责。
省委教育工委直接负责的干部轮训,安排如下。
1、杭州培训点(地点在浙江教育学院)负责:
(1)全省高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2) 在杭省属高校中层正职领导干部;
(3)公办高职高专副校级领导、党委委员;
(4)民办本科高校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民办专科高校正校级领导干部;
(5)杭州师范学院、浙江树人学院、浙江公安专科学校、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培训。
2、温州培训点(地点在温州医学院)负责:温州医学院、温州师范学院、温州大学、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培训。
3、嘉兴培训点(地点在嘉兴学院)负责:嘉兴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培训。
4、湖州培训点(地点在湖州师范学院)负责: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培训。
5、绍兴培训点(地点在绍兴文理学院)负责:绍兴文理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培训。
6、金华培训点(地点在浙江师范大学)负责: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培训。
7、衢州培训点(地点在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负责: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培训。
8、丽水培训点(地点在丽水师范专科学校)负责:丽水师范专科学校、丽水职业技术学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培训。
9、台州培训点(地点在台州学院)负责:台州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培训。
10、舟山培训点(地点在浙江海洋学院)负责:浙江海洋学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培训。
委托宁波市委教育工委培训干部的宁波地区高校有:宁波大学、浙江万里学院、宁波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医药专科学校、浙江轻纺职业技术学院、宁波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本次高校干部轮训要求在2003学年第一学期(2004年春节前)完成。具体办班时间另行通知。
四、轮训师资、经费
1、成立高校干部轮训讲师团(简称讲师团)。讲师团由25人组成,人员由省委教育工委选派。讲师团主要承担高校干部政治理论课程培训的教学与研究、高校改革与发展专题讲座。讲师团的讲课由省高校处级干部“三个代表”学习轮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各校如需约请讲师团讲课的,请提前与省高校处级干部“三个代表”学习轮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2、本次培训有关费用,由培训对象所在单位统一负责。
五、组织领导
本次学习轮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加强领导,省委教育工委成立高校处级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轮训工作领导小组,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侯靖方任组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沈敏光、蒋胜祥任副组长,办公室、干部处、组织处(机关党委)、宣教处、计财处等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干部处。
各高校党委要加强对高校干部轮训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重视、认识到位,专人负责、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经费保证,计划周密、安排合理,逐个排队、落实到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抓紧抓好本次干部的轮训。要认真解决好干部参加培训的“工学”矛盾,做到学习培训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严肃培训纪律,确保轮训对象按期参加培训。对因故未能按期参加培训者,予以补课。
二○○三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