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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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教工委〔2005〕1号


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教育工作思路》和《2004年全省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1)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5年全省教育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同时将《2004年全省教育工作总结》一并印发。



二○○五年一月七日
 

                         2005年全省教育工作思路

2005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继续保持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能力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理论武装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三树一创”活动,不断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统领教育事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管理学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集中力量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加强领导能力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摸清当前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基础组织状况,掌握党员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务干部的理论培训。委(厅)机关要模范开展“保先教育”活动,高校要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贯彻第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增强高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逐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规范高校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大力加强高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坚持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
坚持党的宣传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改进教育宣传和思想理论工作,不断提高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能力。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弘扬主旋律,不断增强教育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对课堂、论坛、讲座、网络等宣传阵地的管理,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教育事业发展成就,积极开展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引导,努力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以人为本、德育为首,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把学生真正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切实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科学确定德育目标和德育内容,建立完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与素质教育相关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进一步完善德育导师制,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优化育人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艺术素质。推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体育和美育改革,在具备条件的优质中小学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试点工作。积极推进高中生党建工作,大力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两课”建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创新工作内容、方法和机制,在本科院校全面推行大学生导师制,大力开展大学生实践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网络、进公寓、进社团,努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加大力度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提高大学生党员比例,争取到2010年普通高校学生党员比例达14%左右,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党员比例达6%左右。加强党员发展各个环节的思想教育,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党员质量。
贯彻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对策措施。实施农村教师整体素质提升计划,鼓励和支持农村教师提升学历水平。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和教研员全员培训,启动中小学教师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三、科学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发展
统筹发展城乡教育。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以让所有孩子“念上书、念好书”为目标,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巩固提高从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学校比例不低于88%。继续实施“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办好寄宿制学校。省每年安排1.5亿元扶持欠发达地区的中小学布局调整,为到2007年实现全省80%的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相对均衡水平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建立对地方党政领导教育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做好第二批省教育强县复查和第四批省教育强县评估验收工作,继续以创建教育强县活动为抓手,推动县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统筹发展各类基础教育。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大力加强农村幼儿教育工作,规范幼儿园管理,争取80%的乡(镇)建立中心幼儿园。加强农村完全小学建设,进一步规范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推广教育集团化的做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成立盲、聋、培智等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落实“三残”儿童随班就读政策。加大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扶贫助学力度,完成民族班招生任务。
统筹发展成人与职业教育。坚持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继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不低于高中段教育规模的50%。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以加强实训环节为突破口,开展以提高广大劳动者职业技能为重点的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企业职工增强岗位适应能力服务,为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服务,为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开展社区教育实验,推进学习型社区的创建活动,逐步建立起适应社区建设和居民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教育培训模式。大力发展自学考试事业,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形成终身学习的资源平台。根据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的需要,及时增设相关专业和非学历培训项目。加强农村乡镇成人学校建设,继续推进农民培训工程。重点建设好20个左右省级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新增100个省级中职示范专业,新增一批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和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
统筹发展高等教育。实施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支持浙江大学尽快成为世界一流水平的高校,加强省属重点高校建设。启动重点建设20个科研创新基地(重中之重学科),评选并建设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建立明确的目标跟踪考核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开展第五批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投入2000万元建设200个省高校重点学科。继续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引导高职院校提高人才培养竞争力,巩固我省高职教育的先进地位。
正确处理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扩大规模是发展,提高质量也是发展。继续实施“高教园区建设工程”,到2005年底前基本建成六大高教园区,形成33.5万人在校生规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重点发展本科教育,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招生结构。2005年全省地方属高校安排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21.6万人,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达65万人,在高中毕业生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争取高考录取率不降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评估为抓手,规范教学管理,改善教学条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引进与培养高层次人才,做好高校第十次博士、硕士授予单位及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审核工作。
四、深化改革、推动创新,保持教育发展的活力
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中小学生均定额标准,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足额到位,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完善新课程的实施机制,推进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严格控制教学辅导资料的统一征订和使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检查落实新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中小学生行为失范预警机制。启动小班化教育实验县(市、区)机制,加强农村教师小班化教育的培训。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重点加快农村地区教育信息化进程。省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争取到2007年全省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都有计算机教学室,农村小学都有网络宽带教学收视点或光盘放像点,使农村孩子也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全面实施《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开展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达标工作。
以提高专业课教师业务水平和实训装备水平为手段,以推进校企合作为突破口,推动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推广职业学校学分制和分层次教学,以“3+2”和“5年一贯制”招生为载体,加强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的联系和合作。全面实行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制”,实现职业教育与上岗就业的全面“对接”。
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认真贯彻第二次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建设好100门精品课程、100本重点建设教材,启动100个高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工作,开展100项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继续推进高校教学资源共享工程,在高教园区建设一批共享实验室、素质教育基地和实训基地,努力实现高校间学分互认,开展园区内教师互聘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使省级中心达到50个;开展专业课实验室建设,迎接教育部评估。进一步落实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策略,将毕业生就业率与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年度招生计划安排、高校评估等工作适度挂钩。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拓宽人才成长立交桥,加快推进学分制进程,实行弹性学习制度,不断增加学生就学和选择机会。继续实行专升本制度,允许一部分高校进行中期选拔,经过一定的程序招收其它高校的在校学生;允许高校自主招收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开展第二学历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适度扩大面向全省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的范围,继续试行“2+2”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加大学科专业的宏观调控,引导高校发展与区域经济密切结合的应用型专业,重点建设高等职业教育100个品牌专业,不断增强高校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和产业调整的能力。
大力促进教育的区域合作与对外开放。以办好宁波诺丁汉大学为契机,扩大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职业院校积极与国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力争在合作举办教育机构方面有所突破。加强区域性教育合作和交流,以举办独立学院为平台,吸引省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合作办学。
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推进教育投资体制创新,探索建立多元投资体制。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积极试行教育项目“拨改投”改革,提高政府资金的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学校项目建设,理顺投资者、管理者、学校三方关系,真正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投资、学校自主办学,权责明确、运行顺畅的新体制。推进教育财务会计制度创新,引入权责发生制原则,加强成本核算,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加强高校还贷计划管理,努力降低教育负债率,减少财务困难。配套建设高教园区教师经济适用房,完善园区办学功能。
继续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积极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更新用人观念,改进选人办法,培养和造就一支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干部队伍。积极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浙江省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启动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和“网络联盟计划”。
五、关注学生全面成长,努力建设和谐社会
全面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按照建设“平安浙江”的要求,促进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与各地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安全制度,进一步降低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组织实施“平安校园”评估工作,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着力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安全环境。在中小学改水工程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学校改厕、改食堂工作,切实改善中小学卫生条件。
加强教育援助工作,切实保障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均衡发展和弱势群体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建立“政府主导、学校为主、社会参与”的社会资助格局,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改革国家助学贷款办法,发挥高校资助主渠道作用。加大政府资助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基础教育阶段的扶困助学。进一步完善“教育券”制度,确保贫困学生的资助公开、公平、公正。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规范民工子女学校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努力完成西部地区和省内欠发达地区对口支援任务。
从严治考,依法治招,切实做好高考自主命题工作。从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扩大高校自主权、有利于科学公正高效的要求出发,做好2005年高校招生考试自主命题工作,坚决维护命题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安全性。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抓好考风考纪建设,规范考务管理,加强考试诚信教育,杜绝任何群体性舞弊和腐败行为。
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公布、督查和评估制度,把就业数据纳入教学工作评估体系,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推动高校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并按不低于学生所缴全部学费的1%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经费,按不低于1:500的比例配备毕业生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继续推进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力保就业率不低于上年。
六、依法治教、强化效能,切实提高行政能力
依法治教是教育领域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切实抓好学校法制教育教学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促进依法治校。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教育行政干部的法制意识。按照法律法规和WTO规则的要求,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语言文字立法进程,推进党政机关推广普通话和全社会规范用字工作。
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建立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三树一创”活动,强化广大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制定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严格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为深入推进效能建设提供纪律保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程序,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做到除涉密事项外,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向基层单位或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标本兼治,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提高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惩防体系,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治本力度,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深化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依法就学校财务、收费、基建、资金管理等开展审计工作,制定《浙江省教育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不断提高审计层次,扩大审计效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全面实施电子政务,推进办公信息化、网络化、无纸化。按照“公开、服务、办事”的要求,立足应用,讲求实效,建设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强化网上办事功能,逐步实现行政许可项目的网上审批。推广网上直接受理、查询办事和审批业务,建立政府与公众相互交流的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建设好“浙江教育网”,继续整合教育网络资源,努力建立省、市、县教育网互联互通的“网站群”。 
加强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政府应急能力。制定并实施《浙江省高校及中小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建立处置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为师生生命健康构筑“防护网”。全面落实教育系统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妥善解决事关师生切身利益的招生、就业、职务评审、被辞退民办教师和国企退休教师等信访问题。
加强机关自身能力建设。从创建“学习型”机关入手,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切实提高调查研究的实际效果,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教育生产力。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计划  总结  通知

主    送: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抄    送:教育部、省委、省人大、 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科教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