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技中心〔2010〕82号
各市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管理部门,各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全国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研讨会将于11月3日--6日在重庆市召开,为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基地建设研讨会期间召开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参加全国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研讨会(具体内容见附件1)。
2、参观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3、交流我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4、审议《浙江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11月3日报到,4、5日参加全国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研讨会,5日上午进行会议研讨,6日离会。
地点:重庆市科苑大酒店(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路83号,重庆大学B区科技广场)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市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管理部门负责人1人,各独立建制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负责人1人。
四、其他事项
1、全国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研讨会与会代表需缴纳会务费680元/人。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2)传真至我中心。联系人:胡小杰,电话:0571-87880810,传真:0571-87880812,手机:13588004090。
附件:1.《关于召开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研讨会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