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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央馆虚拟实验”规模化应用试点区(含试点校)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4-19 16:40

各设区市教育技术中心:

现将《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央馆虚拟实验”规模化应用试点区(含试点校)的通知》(教技资[2024]3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本地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区域自愿申报,于2024年6月15日前组织填写试点区(含试点校)申报信息表(附件2),以及试点区(含试点校)申报自述材料(附件3),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版及各盖章页的扫描件发送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纸质材料无需寄送。各设区市限报一个试点区,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择优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推荐申报。

二、第一、二批“央馆虚拟实验”规模化应用试点区(培育)对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满足条件者可自愿参与本次申报工作。

三、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郭洪,联系电话:0571-87880813(浙政钉同号)。


附件:1.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央馆虚拟实验”规模化应用试点区(含试点校)的通知.pdf

          2.“央馆虚拟实验”规模化应用试点区(含试点校)申报信息表.doc

          3.“央馆虚拟实验”规模化应用试点区申报自述材料.doc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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